求得每根基桩的设计承载力。当基桩的承载力确定后,根据每根柱或每片剪力墙的荷载进行初步布桩。由于为不均匀布桩,所以桩数不能完全由承载力控制,还应通过地基的沉降来调整桩的布置。由于桩在压力为1000kN时测得的位移为35mm,在压力为500kN时的稳定位移为15mm,而无桩部分基础的理论计算位移为22mm。显然在桩土共同作用下,基础位移肯定会大于桩或土任一种情况下产生的位移,甚至会达到两者位移和。因此把桩与土孤立起来进行设计显然不妥。因而桩土共同作用下的基础沉降设计成为本工程的一个难点。由于设计桩距一般在3.75~5.5D间,桩对土有较大的挤密作用。挤密系数f=LxS/(LxS-3.14D2/4)(L、S为桩距,D为桩径),挤密后的平均压缩系数近似=原系数/f。再根据同一土层中的压压缩系数与压缩模量的相对关系,近似的推算出挤密后地基土的压缩模量。桩土复合地基的基础沉降量近似=挤密后土产生的沉降+桩在设计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沉降。通过不断的调整桩距及桩的承载力,达到桩土复合地基与无桩地基沉降量的基本一致。为保证理论与实际的一致,要求勘察单位在桩施工完后,重新钻探取样,测顶桩底以上土的压缩模量。通过比较,两者差距完全在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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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实际沉降的分析与研究 |)>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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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从投入使用到现在已超过四年,通过对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沉降测量,主体竣工时最大沉降量为18mm,最小沉降量为10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4mm;竣工一年后最大沉降量为24mm,最小沉降量为14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4mm;竣工三年后最大沉降量为25mm,最小沉降量为15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4mm,说明沉降已基本稳定。此沉降量稍大于理论计算值,但远小于规范允许值。该工程的沉降规律也与附近的一栋纯筏板基础的房屋基本一致。即四角的沉降量大而中部的沉降量小。 ZRV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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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论 Z{R=h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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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工程可以看出,当上部竖向荷载不均时完全可以采用不等距布桩的筏板基础,从而减少筏板的内力及不均匀沉降;摩擦型桩筏基础的沉降规律与纯筏板基础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