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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同无效等于合同中所有条款都无效吗?N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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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ken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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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2-13
合同无效等于合同中所有条款都无效吗?No!
早些时候,我在论坛里教大家在挂 靠合同里面加上这么一条,来防止单位偷刻偷盖你的注册章,条款如下:


服务期间乙方不负责盖注册执业章,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执业印章,需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并另外支付报酬。甲方相关资料盖乙方注册执业印章时,需同时在盖章处由乙方签名并按指纹方才视为有效,否则视为非乙方知情自愿的盖章行为,每出现一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乙方除不承担相关责任外,尚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当时这个条款遭到了大家的广泛质疑,其中最多的一种声音就是:挂 靠合同是无效合同,你里面约定什么条款都没用。然而真的是这样吗?No!持这种观点的人都是对法律一知半解的。


今天我在这里要给大家上一课:合同无效不等于合同里所有条款都无效


《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被撤销或中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意思是说,尽管是无效合同,但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是独立生效的。






因此在挂 靠合同里“争议解决办法”或“违约责任”内容区域加上这条,是可以保护自己的。一旦出现盖章出事的情形,就一定会有争议:单位说是你盖的,而你说是单位偷盖的,这个时候该条款就可以作为“争议解决办法”生效了,就起到保护作用。


其实,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一定做过这样的案例题:
某某分包单位,将自己分包的业务再分包。于是签了一个合同,并且雇佣了一批工人干活。工程干完了,该单位拖欠了工人的工资,被诉到法院。请问法院如何判决?工人要工资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答案】法院判决:合同是无效的,但单位依旧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工资。
大概意思是这样,具体请大家去查阅一级建造师案例的真题和答案。


这里就很明确了:虽然再分包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但里面的部分条款依然有效!


另外,还有人认为,挂 靠是你违法在先,我(单位)后面偷刻偷盖你的章虽然也违法,但是因为你先违法了,所以我后面违法也不用承担责任。


是这样吗?我们来看一下前不久有个“追死小偷”的新闻,说的是有个人发现小偷偷东西,于是去追他,结果把他追死了。你猜法院怎么判?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就是,小偷偷东西违法在先,所以我后面追死他不用负责,而法院实际判决是:该人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小偷偷东西这个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小偷偷东西过程中,他的生命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大家可以搜索一下这个新闻。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自己又涨姿势了?

所以,严谨的挂 靠合同是有必要的,它能最大限度的保护你自己。自助者天助。你自己都自暴自弃了,那肯定没人来保护你了。
2条评分土币+6
xxb229271398 土币 +1 我是大评委,评分给态度 2017-11-01
valimpus 土币 +5 有理有据,不得不服 2017-02-14
离线jg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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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7-02-13
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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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cy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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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7-02-13
尽管是无效合同,但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是独立生效的...又涨姿势了
离线dingb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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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7-02-13
楼主对《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被撤销或中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这个条款的理解有误,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发生争议是采取仲裁还是诉讼,在哪仲裁、在哪诉讼等的合法的约定条款。。。。在挂 靠合同里违约责任”内容不是争议解决条款,只是对违约责任的一般约定而已。
1条评分土币+1
ken0750 土币 +1 请楼上解释一下一级建造师案例的那个题目,以及“小偷被追死”这个案例。 2017-02-13
离线ken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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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7-02-13
请楼上解释一下一级建造师案例的那个题目,以及“小偷被追死”这个案例。
离线xlpmm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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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2-13
这个支持!gk合同违法,但也受法律保护!
离线dingb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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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2-13
回 ken0750 的帖子
ken0750:请楼上解释一下一级建造师案例的那个题目,以及“小偷被追死”这个案例。
(2017-02-13 17:14)

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三款说,(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报酬。
GK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本身就无效,更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不适用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上述条款,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你举得这个例子其实不是劳动合同的问题,是分包再分包的问题,是违法分包合同纠纷,不是劳动纠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你说的第二个例子追死小偷的例子,这个我不太了解,网上大概搜索了一下,分歧也很大。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所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是并列的内容,不能把关于违约责任的内容理解为解决争议的方法的内容。更不能把争议的内容:“单位说你是盖的,而你说是单位盖的“这个具体的争议问题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来理解,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是约定出现争议怎么解决,是和解?调解?协商?诉讼?还是仲裁?找谁调解、找谁仲裁、找谁诉讼?等一系列相关的约定。
离线ken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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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2-14
我想说的是,不要把天朝的法律体系想得太完善太公正了。首先,挂 靠合同未必一定就会被判决是无效合同。影响判决结果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证据链条、律师辩护水平、法官观点等。光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很大。我有做律师的朋友反映,同样或相近的案子,不同时期,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别都很大!也就是说打起官司来啥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不要放弃认真签署gk合同的机会。

你听说过聂树斌冤案吗?而聂树斌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你知道我们很多企业老板变着法子让你加班,本来就违反劳动法,你却奈他不何的事情吗?老板说是员工自愿加班的!

总而言之,就是:没有违法的可能要受到制裁,违法的也可能逍遥法外。
所以还有啥情况是不可能的?

gk这个东西不是那么简单的,说白了就是个双方违法的行为。双方都违法的情况下,一方就不可能把责任都推给另一方。你的证据越多,条款对自己越有利,最后结果对自己可能就越有利。

最后我再表态:有严谨的gk合同不是100%能保护你,但是能提高你打官司的胜算,尽可能减轻你所受处罚。没有严谨的gk合同你就输定了。
离线127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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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7-02-14
尽管是无效合同,但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是独立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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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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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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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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