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 m^4Ojik A`[@8
(1)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t_Ul;HVPS K R, z^9
(2)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矿工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_r{7Gq. 48O~Jx,
(3)妥善避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应尽量撤至井下设置的避难洞室中,或安全条件较好的其它地点。 s_76)7 .2W"w)$n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