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CASE法评价钻孔灌注桩高应变承载力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Jn!-Wa, 1、在不了解灌注桩桩身阻抗变化的前提下,CASE法假定了桩身是均质的一维杆件。
AJ1(q:P 事实上,做过超声波成孔检测的人都知道,钻孔灌注桩桩身断面是很复杂的,特别是潜水钻机的成孔效果,孔径变化大大小小,桩孔呈“S”型、“L”型等等五花八门。特别是大长桩,更为显著。
s$ZzS2d 2、CASE法假定动阻力集中在桩端,桩侧动阻力为零。
Y%eFXYk. 对于成桩28天后的钻孔桩,桩周土阻力都已经恢复,在瞬间的锤击力作用下,桩身明显会受到被裹紧的周围土体所给予的惯性力的反作用力。总阻力中的动阻力将占有一定的比例,CASE法是无法区分的。
JDeG@N$ 3、端阻力的滞后发挥。
/qM:;:N%j 桩端阻力的发挥需要较大的桩土相对位移才能充分发挥。所以真正的端阻力应该在2L/c之后的某个时刻才到达传感器。而CASE法中的t2时刻确定在桩底反射时刻2L/c,所以为了简化模型,CASE法中有条假定就是土阻力为刚塑性体——只要有很小的桩土相对变形,土阻力就全部发挥。事实上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美国人为了弥补这个问题,提出了最大阻力法,人为地将桩端作用时间在2L/c之后延迟了20ms,认为那时的桩端阻力最大,或者认为2L/c之后的最大上行波就是端阻力完全发挥的时刻。其结果导致人为性很大,误差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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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1%c 4、动静对比真的可行吗?
y;aZMT.YI 陈凡主编的“检测规范”,包括很多地方的规范,都知道了CASE法的缺陷,一改老“高应变检测规程”,都提出要求在试桩上做动静对比,根据静力载荷试验的承载力反推CASE法的Jc值,然后运用在本工程其他基桩的高应变试验计算上。开始我也以为找到了一条真理之路,就认真地去做了。在很多工程中,我发现将反算出的Jc用在工程桩上时,得出的承载力小的很多。在我结合了超声波成孔检测的结果后才知道真相。原因有2个,其一是孔底沉渣试桩与工程桩完全不同,试桩清孔比工程桩干净的多,回过头来再看曲线,桩底反射的拉伸波,工程桩比试桩显现的幅值大,而且较宽缓,上行波在2L/c之后试桩明显要大于工程桩,有的工程桩几乎看不到在2L/c之后的上行波幅值。其二是试桩很容易出现扩径,桩身阻抗的变化与工程桩相差较大,同样锤击力作用下的波形,两者差异较大,所以导致CASE结果具有很大的离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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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Wy 我想征询一下同行们的看法,作为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并发表见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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