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
布置的原则为:①建(构)筑物的四角、拐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②高低悬殊或新旧建(构)筑物连接处、伸缩缝、沉降缝和不同埋深基础的两侧; ③框架(排架)结构的主要柱基或纵横轴线上;④受施工开挖、堆荷和震动显著的部位,基础下有暗沟、防空洞处。⑤每个建构筑物不少于3个测点。
观测仪器:精密水准仪
建筑物倾斜
布置的原则为:①在建筑物垂直于基坑方向的结构顶部及底部;②观测点布置在能够准确反映倾斜变形部位,并在平行于建(构)筑物主体竖轴线的顶部及底部上下对应位置布置;③顶部及底部测点均应与控制点通视良好,无遮挡物及不受旁折光影响部位。
观测仪器:全站仪
观测可以采用前方交会的方法,倾斜测点标志埋设圆棱镜或粘贴10cm×10cm反射片标志,棱镜或反射片标志应面向基准点。
使用测量控制网平差软件计算坐标。
可以考虑浇筑混凝土墩上布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