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上去
现在不少企业都不愿意自己招工人,主要原因是《劳动法》对职工利益保障有比较明确规定,按照法律法规执行,老板觉得付出多了,不按照执行又有违法之嫌。于是采取劳务输入的用工方式,有劳务输入用工,就会出现专门劳务派遣的企业,工人与这些专门进行劳务输出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企业的劳务派遣到另一个企业里工作,于是,工人的各种劳动待遇只能按照劳务公司的待遇,而不能按照所在用工单位的待遇执行。
劳务派遣传统就有,之所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成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主要是它已经不再是原来那种简单劳动的劳务派遣了,连复杂劳动的技术工种也采取这种用工形式了。
这种用工形式肯定是对工人不利的,问题现在是我国的法律没有禁止的规定。
这样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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