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超级好,“文章以静力有限元分析结果来评价桩伴侣能够提高“非典型高承台桩基”水平承载力,就文章内容而言,这还不够。因为,文章中提及的水平作用主要是地震,飓风等动力作用,而完全以静力分析的结果推广到动力作用是不够的。一般建筑结构中的拟静力分析也是以大量的动力分析结果为基础的,并非完全的静力分析。”
想搞地震动荷载,想得要命,实在是水平不行,求高人指点,最好亲自上手。
第八条超级那啥,“扩大桩头的直径能够改善桩的水平承载能力”属典型“拜桩教”的遗踪,更粗更长更强......,哎,难怪沈珠江院士都为岩土工程的保守之风发牢骚。不过也对,伴侣就是直径扩大的桩头,只是桩就不要大直径了。
文章咋改呀,大家帮忙出出注意吧。不说非典型高承台,要桩伴侣有啥用?水平力不是问题,桩伴侣对桩基础就没用,除非桩头与基础底板脱离开类似复合地基,把两篇水平力的合起来似乎更能说明点问题,可是水平承载的那篇投到别处了,也不知啥时候能退稿。
非典型高承台这篇的意思是对桩基础的改良,水平承载的那篇是对桩基础的革命,一个是康有为,一个是孙中山,两位前辈合起伙来中国近代史就彻底改写了。我是瞎说,请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