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很久没有冒泡了,审图确实应该把握大方向,紧跟规范,尤其是强制性条文。对于报告的细节可能会引起工程问题的也应该指出,所谓:先粗后细,先浅后深。问题太多,完全可以打回重新来过。 ^K<!`B
中国地域辽阔,只有一本国标,应用起来很不爽。为什么呢?规范编制组的人员主要来自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等。很多的条文主要针对软土的,孔深控制、取样问题严重地困扰着勘察从业人员与审图人员。比如我做的一个项目,60多个钻孔,40多个钻孔都是基岩出露的,开孔岩石,另外的20来个孔的土层也就是1米左右,部分为填土,由于无法进行原位测试,按新规范,取土样孔及原位测试孔数量不得低于1/2,本次勘察时我们在每一个有土层的钻孔里均取了土样,大概略小于1/3,原位测试没做。审图时,审图人员给出“取土样不够,不满足强制性条文……”回复了土样加岩样的数量满足要求,被打回,“岩样不属于土样”本人当场晕倒,按每50cm的要求取齐了土样。 2*W|s7cc
我们这里的土层承载力比较高,一般的可达200~300,好一点的可达500~600KPA,本人就做过14层楼用土层做持力层采用条形基础的,18层用筏板以土层为持力层的。相邻一栋楼地层一样,设计采用桩基础,基础施工多出1400万,结果地下室还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