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流程1 TJ+,G4z
上报监理和甲方:首先,使用通用报审表上报监理和甲方,并要求签收,以规避风险和窝工损失。 IEeh9:Km
联系勘探单位:联系勘探单位对现场进行评估,并联系设计单位对基础进行复核。 \I+#M-V
修改或增加联系单:根据新的变更和勘探附件,对挖土方案进行修改或增加联系单,并要求监理及甲方签收。 .X;DI<K
法律依据 [iGL~RiXtn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勘察、勘查、测绘职责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NMq^J'/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勘察、勘查、测绘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追究刑事责任。 JSu+/rI1
行政处罚: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不符,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