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定义,地质灾害与不良地质作用大同小异.不良地质作用指的是作用形式,地质灾害指的是结果.如采空区,不是地质作用的形式,而是结果,所以只能称地质灾害.其实是我们自己把问题搞复杂了,不良地质现象,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不一而足.我们规范所谓的adverse(unfavorable) geological actions(phenomena),国外专业文献里几乎没有这种说法,一般都称为geological hazard或geological disaster,或geohaz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