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岩土工程勘察100问 uEK9
2/100 这是我参与编制的<建筑结构技术措施---地基基础分册>(中国建筑标准化研究院) .fQ/a`AsU
的部分初稿 w;RG*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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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承载力到底应该如何人理解? \sUk71L`j
第3章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 >8pmClVvmR
3.1 基本规定 -t<8)9q(
3.1.1 在确定地基承载力和进行地基计算时,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当经深宽修正时,应采用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 b R6g^Yf
按理论公式计算得来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需修正。 O[tOpf@s.
条文说明: 现在各种规范中对地基承载力的说法不一,极易造成理解偏差和误用,因此对其进行梳理时必要的。 -27uh
一、地基承载力的基本概念 jP]I>Tq
地基承载力是指地基土单位面积上所能承受的能力,以kPa计。从土力学的最基本概念来划分,地基承载力有极限承载力和容许承载力之分。通常把地基频临失稳时地基土单位面积上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称为极限承载力(pu)。由于工程设计中必须确保地基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必须限制建筑物基础基底的压力(p),使其不得超过地基的容许承载力(pa),因此地基容许承载力是指考虑一定安全储备后的地基承载力。由地基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得到地基容许承载力。 Dd(#
按我国的设计习惯,容许承载力包括两种概念。一种是仅指取用的承载力满足强度与稳定性的要求,在荷载作用下地基尚处于弹性状态或局部出现了塑性,取用的承载力距极限荷载有足够的安全度;另一种概念是指不仅满足上述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同时也必须满足建筑物允许变形的要求,即同时满足强度和变形的要求。前一种概念完全限于地基承载力的取值问题,是对强度和稳定性的一种控制标准,是相对于极限承载力而言的;而后一种概念是对地基设计的控制标准,地基设计必须同时满足强度和变形两个要求,缺一不可。 3kl<~O|Fs
地基极限承载力可以用极限承载力公式计算,例如,太沙基公式和汉森公式都是极限承载力公式,地基承载力也可以用平板载荷试验求得。 S-M|
6fv
地基承载力的基本值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89)曾经使用过的一个术语,是从地基承载力表中查得但未经过统计修正的地基承载力数值,按其属性是容许承载力。现地基承载力表已从规范中取消,此术语以不再使用。 @213KmB.
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提出的一个术语,其定义为“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形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按其基本属性仍然是强度条件下的地基容许承载力。这就和土力学的概念、原有标准的术语系统一致了,术语虽然有变化,但地基承载力的定义和物理概念没有变化。因为在载荷试验的p-s曲线上所取得的地基变形不同于实际建筑物的变形,不能认为这种承载力必然满足建筑物的容许变形值的要求。 | m^qA](M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与地基承载力设计值都是按概率极限状态原则设计的术语。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基本设计原则,地基承载力标准值是极限承载力的代表性数值,而设计值是用在设计表达式中,其值等于标准值除以分项系数。按照概率极限状态设计的原理,抗力分项系数是大于1的,因此抗力的设计值必然小于抗力的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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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中所用的承载力、强度等性能值,均属抗力,其术语存在两种有密切关系但概念不同的体系。按抗力的机理划分,可以分为极限值和容许值,如地基极限承载力和地基容许承载力之分,对材料则有极限强度和容许强度之分。其概念非常清楚,一种是极限状态,一种是工作状态,极限状态验算需要安全系数或者分项系数,而工作状态验算是不需要安全系数的。 ymIjm0jVh
二、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平均值、标准值、设计值 Kn
WjP21
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是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形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其实质上是强度条件下的地基容许承载力。 V8aLPJ0_
平均值,也称算术平均值,即同一总体条件下若干地基承载力值总和与样本数量(次数或个数)之比。 xS4B"/
标准值是一种具有概率统计含义的取值方法,是指将同一总体条件下若干地基承载力值经过数理统计后在某一保证率的分位值。即标准值的取用是考虑了数据的离散性后,在平均值的基础上打一个折扣。 L7_qs+
按2002版规范第213条的定义,特征值无统计含义;在其附录C中,把由平板载荷试验得到的每个试验值称为特征值,将平均值也称为特征值,又赋予其统计的含义。规范将特征值的平均值仍称为特征值,但应注意这两个的统计概念是不同的,一个是统计的样本,一个是统计的结果。为了便于区分,如称前者为承载力特征值(容许承载力值),后着为承载力特征值的标准值, 则土力学和统计学上的概念就都表述的十分清楚。 1qR[&=/
地基极限承载力的标准值用在地基设计表达式中时,应除以分项系数而成为设计值,这个计算过程体现了设计安全度的要求。而容许承载力的标准值是不需要除以分项系数的,因为采用容许承载力设计地基时是验算工作状态,不是验算工作状态,因此在地基设计时不再需要考虑安全度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容许承载力设计值的概念。 8op,;Z7Y
三、地基承载力控制和变形控制的关系 M7\; Y
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时,控制低级不会产生破坏,必须采用一定的安全系数,一般取安全系数为2,极限荷载除以安全系数得到地基容许承载力,要求基础底面的压应力小于地基容许承载力,这就是地基设计的强度问题。 j"8 f,er
在满足地基承载力的条件下,还必须满足变形的要求。沉降大了,尤其是不均匀沉降大了,会使结构发生破坏,或者影响正常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和结构物,控制性的编写指标是不同的,例如,高耸结构物由倾斜控制,框架结构由沉降差控制。 @dy<=bh~
从载荷试验得到的地基承载力,只给出了相当于压板宽度2~3倍范围内地基土的承载力和变形模量,作为持力层,可以为设计提供地基承载力设计参数。但影响建筑物沉降的地基土可能很厚,载荷试验无法反映这么深的地基土的变形性质,也无法控制建筑物的沉降,所以建筑物的变形控制与从载荷试验结果选取承载力时的变形取值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 &m>yY{be
载荷试验p-s曲线上的拐点是土体的弹性阶段结束的标志,用s/b=0.015取用的地基承载力只是按压板的相对变形确定地基承载力的一种经验方法,与将来建筑物建造以后发生的沉降量完全没有关系,与变形控制设计也没有任何的必然联系。 J^Dkx"1GD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基本要求,缺一不可,设计时必须同时进行地基承载力的控制与地基变形的控制。在有些情况下,满足了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变形要求也就自然满足,这时地基承载力是控制的条件;有些时候,变形是控制性的,只要满足了变形的要求,承载力也自然满足。但在很多时候,这两个条件不一定同时满足的,都需要进行验算。 `qNhB\
地基承载力控制可以用一个设计表达式表示,荷载条件是比较明确的,影响地基承载力控制的主要因素是对持力层和软弱下卧层承载性状的估计。可以通过对地基土稳定性的分析,估计地基所处的状态,或采取控制性的工程措施控制安全系数,防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发生。 X"S-f;b#
计算地基变形时,荷载和对地基土的性状估计都是影响地基变形计算结果准确性的主要因素,这方面的难度和地基承载力控制基本相似。但最难的是对建筑物变形能力的估计,再规范提出的允许变形值的控制指标中,砌体承重结构的局部倾斜是无法事先计算的;对于建筑物倾斜,荷载不偏心且地基土均匀的情况,设计时是估算不出倾斜的,也就无法进行控制,但在建成以后可能还会产生过大的倾斜。而且,建筑物承受变形能力随结构类型与施工质量而异,规范提出的允许变形值仅是很粗略的概率估计。 7lo`)3mB
四、新旧规范的演变和对比 ^^ Q'AE
旧规范:(1)由载荷试验求得的称为地基承载力标准值;(2)经过深宽修正以后称为地基承载力设计值;(3)将地基承载力公式计算的结果称为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dW32O2@-
新规范(2002年版):(1)由载荷试验求得的称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经过深宽修正以后称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3)将地基承载力公式计算的结果称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PWwz<AI+
74版规范是荷载标准值与容许承载力值的比较。 DPU%4te
89版规范是荷载标准值与承载力设计值的比较。 9rB,7%@EL
2002版规范是荷载标准值与承载力特征值的比较。 <`B4+:;w6
从74版规范到89版规范,荷载放大1.25~1.30倍,承载力只放大1.1~1.2倍,设计安全水平提高了约1.15倍。 AjTkQ)
从89版规范到2002版规范,承载力表达式基本不变,去掉1.1的约束;荷载相当于74版规范。设计安全水平又回到74版规范的水平。 Qj?qWVapA
实际上89版规范的说法欠妥,2002版规范的特征值物理意义就是74版规范的容许值,后者表达式与前者一样,但物理意义不一样。 44uM:;
-FAAP&LG
3.1.2 确定地基承载力时,除应考虑地基土的性质,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Z/|oCwR
1、基础形状的影响: Au q)
2、荷载倾斜与偏心的影响: M!{;:m28X!
3、覆盖层抗剪强度的影响: rj.]M6#
4、地下水位的影响: O3?3XB> <
5、下卧层的影响: xHA6
此外,还有基底倾斜和地面倾斜的影响,地基压缩性和试验底板与实际基础尺寸比例的影响、相邻基础的影响、加荷速率的影响和地基与上部结构共同作用的影响等等。在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结构特点,对上述影响作具体、综合分析。 hU:M]O0uw
条文说明:1、基础形状的影响:在用极限荷载理论计算地基承载力时是按条形基础考虑的,对于非条形基础应考虑形状不同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 b"au9:F4@7
2、荷载倾斜与偏心的影响:在用理论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均是按中心受荷考虑的。但荷载的倾斜和偏心对地基承载力是有影响的,当基础上的荷载倾斜或者倾斜和偏心两种情况同时出现时,基础可能由于水平分力超过基础底面的剪切阻力。 ;W/K7}
3、覆盖层抗剪强度的影响:基底以上覆盖层抗剪强度越高,地基承载力显然越高,因而基坑开挖的大小和施工回填质量的好坏对地基承载力有影响。 /``4!jU
4、地下水位的影响:地下水位上升,地基土含水量增加,抗剪强度降低,进而导致地基土承载力降低。 n^svRM]eQ
5、下卧层的影响:确定地基持力层的承载力设计值应对下卧层的影响作军体的分析和验算。 [>B`"nyNQ
Ddf7wszW
3.1.3具体确定地基承载力时,应结合当地建筑经验按下列方法综合考虑。 DE{tpN
1、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物采用载荷试验、理论公式计算及原位测试方法综合确定; u x[h\Tp
2、对乙级建筑物可按当地有关规范查表,或原位测试确定,有些二级建筑物尚应结合理论公式计算确定; q,ry3Nr4n
3、对丙级建筑物可根据邻近建筑物的经验确定。 )9^0Qk' ]
3.1.4 天然地基基础抗震验算时,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且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乘以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计算。 :V(+]<
BD)5br].
3.2 按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地基承载力 7rc6
3.2.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由荷载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TQ Ubw
条文说明:已编制地方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的省市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成都市、湖北省、广东省、福建省。 4QK~qAi
3.2.2 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0.5m时,从荷载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下式修正: Hcp)Q76X
fa=fak+ηbγ (b-3)+ηdγm(d-0.5) (3.2.2) rRTAWAs%T
式中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NmLm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3.1条的原则确定; 8y<NT"
ηb、ηd—基础宽度和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按基底下土的类别查表3.2取值; A,tmy',d"
γ —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0 >
b—基础底面宽度(m),当基宽小于3m按3m取值,大于6m按6m取值; D[m+=-
γm—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_1s\ztDpw
d—基础埋置深度(m),一般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平整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对于地下室,如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H%!ED1zpA
'u\my
表3.2.2 承载力修正系数 Px!M^
T!Pi
土 的 类 别 ηb ηd &0E>&1`7
淤泥和淤泥质土 0 1.0 ^yO+-A2zC
人工填土 *u2pk>y)
e或IL大于等于0.85的粘性土 0 1.0 wkO8
红粘土 含水比αw>0.8 zL1*w@6
含水比αw≤0.8 0 ,?OV39h
0.15 1.2 y+ZRh?2
1.4 qdlz#-B
大面积 dSD7(s!
压实填土 压实系数大于0.95、粘粒含量ρc≥10%的粉土 ;"*\R5a
最大干密度大于2.1t/m3的级配砂石 0 :YZqrcr}
0 1.5 b'D|p/)m0S
2.0 n/
\{}9
粉土 粘粒含量ρc≥10%的粉土 &a'H vQV
粘粒含量ρc<10%的粉土 0.3 ,qx;kJJ
0.5 1.5 9q?\F
2.0 B,@<60u
e及IL均小于0.85的粘性土 VSK!Pc.G}
粉砂、细砂(不包括很湿与饱和时的稍密状态) _TB,2 R
中砂、粗砂、砾砂和碎石土 0.3 v<*ga7'S
2.0 M![aty@
3.0 1.6 1eg/<4]hA
3.0 (QO8_
4.4 CXb-{|I}d
注:1 强风化和全风化的岩石,可参照所风化成的相应土类取值,其他状态下的岩石不修正; g UfLw
2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本规范附录D深层平板荷载试验确定时ηd取0。 ?!N@%R>5rN
条文说明:目前建筑工程大量存在着主裙楼一体的结构,对于主体结构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宜将基础底面以上范围内的荷载,按基础两侧的超载考虑,当超载宽度大于基础宽度两倍时,可将超载折算成土层厚度作为基础埋深,基础两侧超载不等时,取小值。 nLA8Hy"8z
从载荷试验结果确定地基承载力数值的规定来看,2002年版规范的规定必以前版本规范的规定要求更严格一些,安全度有所提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当p-s曲线上由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为承载力特征值,但如果极限荷载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荷载值2倍时,取极限荷载的一半,即取用必界限荷载小的数值作为特征值;当p-s曲线上没有明显的比例界限时,老规范规定对高压塑性土取s/b=0.02所对应的荷载值,而2002年版规范则规定采用s/b=0.015,地基承载力的取值比89版规范小。 H`js1b1n
3.2.3 当偏心距e小于或等于0.033倍基础底面宽度时,根据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下式计算,并应满足变形要求: j89C~xP6
fa=Mbγb+Mdγm d+Mcck (3.2.3) tD G[}j
式中 fa—由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BY^.!Y
Mb、Md、Mc—承载力系数,按表3.2.3确定;
H %Cb
b—基础底面宽度大于6m时按6m取值对于砂土小于3m时按3m取值 H nKO
c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土的粘聚力标准值。 D{Zjo)&tF'
` ^rN"\
.|[5*-
表3.2.3 承载力系数Mb、Md、Mc X1A~#w>
土的内摩擦角 e|`QW|9 .
标准值φk(0) Mb Md Mc 土的内摩擦角 Fk:yj 4'
标准值φk(0) Mb Md Mc &\3k(j
%gF; A*
注:φk——基底下一倍短边宽深度内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sH//*y
3.2.4 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录H岩基荷载试验方法确定。对完整、较完整和较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室内和单轴抗压强度按下式计算: !>~W5c^
fa=ψr•frk (3.2.4) &rTOJ1)V}
式中 fa——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Orb('Z,-3
frk——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kPa),可按本规范附录J确定; U]Iypl`l
ψr——折减系数。根据岩体完整程度以及结构面的间距、宽度、产状和组合,有地区经验确 定。无经验时,对完整岩体可取0.5;对较完整岩体可取0.2~0.5;对较破碎岩体可取0.1~0.2。 2wHvHH!
注:1 上述折减系数无考虑施工因素及建筑物使用后风化作用的继续; N36<EHq
2 对于粘土质岩,在确定施工期及使用期不致遭水侵泡时,也可采用天然湿度的试样,不进行饱和处理。 J>I.|@W4
对破碎、极破碎的岩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地区经验取值,无地区经验时,可根据平板荷载试验确定。 S,K'y?6
3.2.5 对于沉降已经稳定的建筑或经过预压的地基,可适当提高地基承载力。 VtNY~
3.2.6 地基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ZyJdz+L{@V
faE =ζa• fa (3.2.6) `N+A8
式中 faE—调整后的地基抗震承载力; Im
NTk
ζa—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表3.2.6 采用; bN Ub
fa —深宽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采用。 -~nU&$ccL
表3.2.6 地基土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So?ScX\lG
岩土名称和性状 ζa Hs%;uyI@$
岩石,密实的碎石土,密实的砾、粗、中砂,fak ≥300 的粘性土和粉土 1.5 FME&vUh/
中密、稍密的碎石土,中密和稍密的砾、粗、中砂,密实和中密的细、粉砂,150≤fak <300 的粘性土和粉土,坚硬黄土 1.3 *rY@(|
Ueq*R(9>
稍密的细、粉砂,100≤ fak< 150 的粘性土和粉土,可塑黄土 1.1 ~1x,m.f8
淤泥,淤泥质土,松散的砂,杂填土,新近堆积黄土及流塑黄土 1.0 6ty>0
g4NxNjM;
3.2.7验算天然地基基础在地震作用下的地基土抗震承载力时,,按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的基础底面平均压力和基础边缘最大压力应符合下列各式要求: 6`KAl rH
P≤faE (3.2.7-1) k`LoRqF
Pmax ≤1.2 fa E (3.2.7-2) ZT
UaF4k j
式中 P—基础底面平均压力; W?a{3B
Pmax—基础边缘最大压力。 [n[!RddY
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的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底面积的15%。 j@JhxCe1+R
3.2.8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 应按下式确定: 9?VyF'r=
R a = Q u k/ K (3.2.8) ZnX]Q+w
式中 Q u k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Iku(<*Ya
K—安全系数,取K=2。 *W'F6Hpu
3.2.8 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4 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9#:b+Amzz
3.2.9 当柱下桩基的桩根数≥9根,或条形基础桩排数超过两排时,应与勘察单位共同研究是否需考虑群桩影响。 a3&&7n
对于短桩(桩长不大于6m)以及桩端受力层为密实砂类土之预制打入桩,可不考虑群桩影响。 mN>7vJ
3.2.10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摩擦型桩基,宜考虑承台效应确定其复合基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mSn>
1 上部结构整体刚度较好、体型简单的建(构)筑物; hAPWEh^
2 对差异沉降适应性较强的排架结构和柔性构筑物; 24ojjxz+
3 按变刚度调平原则设计的桩基刚度相对弱化区; ^8,Y1r9`$
4 软土地基的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yfBVy8Sm
3.2.12 考虑承台效应的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考虑有无地震作用两种情况分别确定。 .qjVw?E
当承台底为可液化土、湿陷性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土、新填土时,沉桩引起超孔隙水压力和土体隆起时,不考虑承台效应。 \DP*?D_}?
3.2.13 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s0}OsHAj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z`K08sT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其余均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 @yBg)1AL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桩基,可根据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确定。 d)'am
3Q
3.2.13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3
QdQn,
1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执行;
F
%OA
2 对于大直径端承型桩,也可通过深层平板(平板直径应与孔径一致)载荷试验确定极 j,q8n`@
限端阻力; F9hh- "(Z
3 对于嵌岩桩,可通过直径为0.3m 岩基平板载荷试验确定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也可通过直径为0.3m 嵌岩短墩载荷试验确定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j%B`cJ66_
4 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宜通过埋设桩身轴力测试元件由静载试验确定。并通过测试结果建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与土层物理指标、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以及与静力触探等土的原位测试指标间的经验关系,以经验参数法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E0;KTcZi
3.2.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bB|UQaCl
1 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kC=e>v
2 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bITc9Hqc
3 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8PWx>}XPt
3.2.15 桩周土沉降可能引起桩侧负摩阻力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考虑负摩阻力对桩基承载力和沉降的影响。桩侧负摩阻力及其引起的下拉荷载,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5章规定计算 h$#QRH
3.2.16 对于长细比较大的嵌岩桩,确定其承载力时应比较桩身强度和桩基承载力,取小值。 =")}wl=s
3.2.17 群桩基础及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K`=O!;
1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及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取值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进行。 ]K]$FX<f
2 如无当地经验时,群桩基础及设计等级为丙级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载力取值可按下 VDCG
5QP6(
列规定计算: &WSxg&YG)\
1) 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2, H]
Tuk = Σλiqsik ui li (3.2.17-1) EhEUkZE3)
式中 Tuk —基桩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q2#ef@2
ui —桩身周长,对于等直径桩取u =πd ;对于扩底桩按表3.2.16-1取值; ubC(%Y_k
q sik—桩侧表面第i 层土的抗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表5.3.5-1 取值; CNC3">Dk~9
λi—抗拔系数,可按表3.2.17-1取值。 `yjHLg
表3.2.17-1 扩底桩破坏表面周长u i {-(}p+;z
自桩底起算的长度li ≤(4~10)d >(4~10)d GpjyF_L
u i πD πd ZI'MfkEZ*
注: li 对于软土取低值,对于卵石、砾石取高值; l i 取值按内摩擦角增大而增加。 %/l9$>{
表3.2.16-2 抗拔系数λ )!h(o R
土类 λ 值 8>Y
砂土 0.50~0.70 0?)U?=>]p
黏性土、粉土 0.70~0.80 vqq7IV)|
注:桩长l 与桩径d 之比小于20 时,λ取小值。 xc%\%8C}
2) 群桩呈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dm&I#m=
Tgk =(u lΣλi qsik li)/ n (3.2.16-2) I3;{II
式中 u l —桩群外围周长。 <kQ
5sG
3.2.18 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由静载荷试验确定。 5r=xhOe`
3.2.19 经处理后的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要对按现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rJ
LlDKP-(
1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零; !.\EU*)1
2 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1.0。 ^4Nk13
3.3 按理论公式确定地基承载力 C2WWS(zn
3.3.1 按塑性状态计算时,应按下式分别计算临塑压力和进入塑性区一定范围时的临界压力: G_GPnKdd
1、临塑压力计算:基础受中心荷载,地基土开始出现剪切破坏(即开始由弹性变形进入塑性变形)时的临界压力,按下式计算: $T\W'WR>
fcr = Mdγmd + Mcck (3.3.1-1) zTDB]z!A
2、进入塑性区一定范围时的临界压力计算:即容许地基上有一定的塑性区开展,此一定塑性区一般规定为其最大深度不大于基础宽度的1/4,按下式计算: zEG6T *
fcr = Mbγb + Mdγmd +Mcck (3.3.1-2) (!-gX"<b
条文说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采用此方法计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0`*gKA
3.3.2按极限状态计算时,可按下列极限承载力公式进行: \a:#e%]qz9
fu=ckNcξc+γodNdξd+1/2γbNbξb (3.3.2) KeU|E<|!
式中 ξc、ξd、ξb—基础形状系数,按表3.3.2确定,其余符号意义同前。 &R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