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引用第16楼默涵于2010-09-04 21:22发表的 :
1、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按现行的抗震规范,场地评价是从原地面算起的,所以当然土的回填改变了场地类别,而实际情况却是基础埋深下的土层未变,9m土的回填对地震并没有不利影响,也许还会有利呢,所以场地土的类别是不应降低的。关于规范中是否从原地面算还是从基底算,是值得讨论的,也许下次规范修订会有所改变呢,呵。
2、土层的承载力值是不应改变的,新填的土层还未发挥作用吧。
3、我认为,大开挖,强夯及地基处理都可以改变场地类别,只是勘察时方案还不能确定,所以只能按勘察时的情况确定场地类别,按这个设计是偏于保守的,提高的部分就做了安全储备喽。这要看设计人员的胆量和魄力啦。关系投资和责任呀!
我很同意她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