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收费的通知》(京勘设管字〔2002〕2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标准勘察设计费为基数标准勘察设计费为1万元以下的,审查费用为800元;1万元-10万元的部分,审查费用为标准勘察设计费的7%;超过10万元的部分,审查费用为标准勘察设计费的5%。 yI^Yh{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 RhowhQ) G
A、百分之一 :M"+
B、百分之十 lAN&d;NU6Z
C、千分之一 NVM_.vL
D、千分之十 64u(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