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7楼huanghanbing于2008-05-29 11:18发表的 :
aQ~s`^D 这个事情不好说,就俺的经验来说。万一出了事,只抓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具体这两人哪个责任大些,就只看单位法人对某项目干预了多少。
2T`!v 要产值,要效益,要工资,要发展。。。。。。
3uMy]HUQ 要质量,要安全,要优秀,要获奖。。。。。。
dqAw5[qMJ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现在讨论这个问题还太早,什么时候2002收费标准真正执行了,再讨论。
0CvUc>Pj`" 就俺和几位同事自讽的说法,现在是提着老袋在做事。啥时坐牢了,相互送个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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