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地质单元可以作为均质体来处理” P$GjF-!:
对此,始终难以认可。理论上似乎无可厚非,但实践中常常会出人意料! Y5q3T`xE
同一地质单元可以作为均质体来处理。那么,我在同一地貌单元上的同一土层、一定范围取若干试样(符合规范取样数量要求),是否可以代表整个地貌单元该土层物理力学性质了呢? &[mZD,
如果所取土样试验结果差异较大,一概认为是偶然误差,似乎不尽合理;或如果据土样试验结果差异将一层土无休止地分层(比如将一层黄土据试验指标划为三层),似乎也不尽合理。 $:s`4N^
不可否认,取样质量、试验对其结果是有影响的,但按规范操作所取土样应该是不会太离谱的,尤其对人工刻取的土样更应承认其代表性。统计结果,是为了消除误差,作为一个大层土代表值是科学的,这点我们都能理解。但对于均匀性评价,一层土使用同一压缩指标进行评价似乎有失偏颇。假如在高层四角点一层土全部取样,仅一个勘探点的5个样与其余勘探点差异较大,取样方法一致,能否一概认为是试验误差、抑或干脆将该孔该层土单独划层呢?因此,我坚持单孔评价意见。 E; $+f
当然,我也承认, 同一地质单元可以作为均质体来处理是对的。毕竟同一地质单元的同一认可层性质变化是局部的,不能改变整个土层的总体性质。但这一局部,正好就涉及到均匀性评价的范畴了。 Ey[On^$
这也是学习高老师著作时的疑惑!似乎许多人在解释,但至今疑惑未解。期待指教! =3~/: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