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基础埋深一般应以室外地面算起;如地 ^78N25RU(
下室周围无可靠之侧限时,应从具有侧限之标高算 :ChXzZ
起。 &}Wi@;G]2
2、多层建筑如满足地基稳定、地基强度及地基变 <_t]?XHB[
形要求、同时又考虑了地沟、管道等因素后,基础宜尽 1;c># 20
量浅埋。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500mm。 "|dhmV[;
3、一般情况下,基础埋深宜不小于冰冻深度;若 s#aj5_G
采用灰土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灰土顶面;若为砼基 p&Qm[!
础、毛石基础,冰冻深度应算至基础底部或砼垫层底 |hi,]D^Kc
部。当建筑基础底面之下允许有一定厚度的冻土层 J|^XD<Y
时,可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 - 2002中 CC"a2Hu/
5. 1. 8确定。 DMsqTB`
4、在填方整平地区,基础两侧的填土顶面标高基 }T\.;$f
本相同时,可自室外填土地面算起。 5vR])T/S0
5、对坡地或山地,建筑四周室外标高一般不等, )h 6 w@TF
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低的一侧算起。 :;hg :Q:
6、对带地下室的建筑物,当为整体基础(如箱基、 N2}Y8aR~
筏基等)四周外墙侧限好时,则基础埋深可自室外地 Rzsu 7w
面算起;当仅有一层地下室,或若为独立基础或条形 4XVwi<)
基础时,应从地下室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8'zl\:@N
7、当高层建筑与裙房在±0. 000 以下连为一体 e4Qjx*[G
时,则基础埋深应自室外标高算起。 2bw), W
8、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 O%>*=h`P
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街: |:#Ug
(1) 、高层建筑有地下室而裙房无地下室,则高层 z a_0-G%C2
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均从室外地面算起。 \MmOI<Hd-
(2)高层建筑和裙房均设地下室,若沉降缝地面 286reeN/e
以下处用粗砂填实时,则高层建筑及裙房的基础埋深 CEw%_U@8
均从室外地面算起。否则应视为无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