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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合地基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四点意见: uva\0q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88 E`)Qs[?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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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创建《桩伴侣》或者《变刚度调平桩》专栏 hC>wFC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83 - ]Y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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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求证桩伴侣的缺点,弯弯绕请绕行 ]Oso#GYD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33 >saI+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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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岩土论坛创建《桩伴侣》或者《变刚度调平桩》专栏 _01Px a2.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47 A3s5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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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个岩土论坛无人能正面反驳桩伴侣,希望岩土论坛创建《桩伴侣》或者《变刚度调平桩》专栏,最好是位于“五楼:工程技术区”的“基础工程『深、浅基础』”和“地基处理『加固、托换』”之间,如果感到脸上无光也可以暂时屈尊到“一楼:茶余饭后”。谢谢 |Fv?6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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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r/AHJU3&eY
变刚度调平设计本身也可以归为概念设计的范畴,所谓“基础底板中间沉降大,边缘沉降小”。所以中间的桩可以直接顶在基础地板上,边缘的桩就通过桩伴侣不直接顶在基础地板上加大边缘的沉降,进而实现变刚度调平的目的。同时,桩与桩伴侣组成的变刚度调平桩极限承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也符合“基础底板中间受力小,边缘受力大”的客观规律。 }ND'0*#
<a target="_blank" href="http://qun.qq.com/#jointhegroup/gid/122492240"><img border="0" src="http://cgi.qun.qq.com/gscgi/s1/gp.do?gid=122492240" alt="点击这里加入此群" title="点击这里加入此群"></a> CW0UMP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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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一个岩土论坛难道就无人能正面反驳桩伴侣吗? >L[lV_M_>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34 _A-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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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吟 桩伴侣(和东坡杨花) 薛江炜 \dV Too
http://www.yantubbs.com/read.php?tid=119754 /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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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桩还似非桩,也无师惜从教坠。薄壁围梁,思量却是,孤独吾辈。褥垫娇柔,反力被均,桩土相偎。梦随土万里,寻桩去处,又还裸奔拐腿。 \cZfg%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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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恨此桩用尽,变刚度调平难缀。业务来过,遗踪何在,满地浪费。承载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桩帽,点点是伴侣泪。 `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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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水龙吟 次韵章质夫杨花词 苏轼 }1m_o@{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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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xNgt[fL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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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A,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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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合地基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四点意见: p@tp]u`7
一、 I:t^S.,
14.1.3 刚性桩复合地基中的混凝土桩应采用摩擦型桩。 D[~}uZ4\
15.1.3 宜选择性质较好的粉土、砂土、碎石土、中或低压缩性粘性土等土层作为长桩的桩端持力层,但长桩不宜为端承型桩。 H#+xKYrp
这两条无疑验证了桩伴侣文件中所阐述的复合地基的重大缺陷,而且无疑为桩伴侣(变刚度调平桩)技术的深度应用设置了障碍,将桩基础与刚性桩复合地基彻底割裂,违背了客观规律,建议取消这样的规定,或者规定为: t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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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刚性桩复合地基中的混凝土桩宜采用摩擦型桩,如果采用端承型桩,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桩顶向上刺入过大。 <SQ(~xYi
15.1.3 宜选择性质较好的粉土、砂土、碎石土、中或低压缩性粘性土等土层作为长桩的桩端持力层。长桩如果采用端承型桩,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桩顶向上刺入过大。 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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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btQet.
对于围梁的应用,不要仅仅放在《规程》的解说中,而应在具体的条目中明确: 5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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褥垫层外围应整体设置围梁,或者在桩顶周边局部设置围梁。 PU+1=%'V
三、 ./.=Rw
桩伴侣资料中提出了“不需要进行复合,点荷载与面荷载各算各的,以桩伴侣作保证实现”的通用计算公式“Fspk=ξRa + Fsk”,直接回答了“桩没有与基础直接接触,怎么可能全部发挥?”的疑问,显然,这一公式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虽然目前应用该公式尚缺乏工程经验,但作为权威的国家规范应当将这一公式列出来,供设计和研究人员对比参考,以便将来能纠正目前的错误,逐步采用更加符合逻辑的上述公式。 :[?!\m%0
四、 ragSy8M
该规程没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内容,是重大的技术缺失,不能完整反映、代表和引领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领域的现实和实际。至少应当将“变刚度调平”作为一种“概念设计”引入规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