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水博 ^wZx=kas
关于现行水电开发规划与地质环境论证的问题 ?`xF>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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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说“目前,在我国水电开发工程的规划论证中,主要考虑的仍然是水力 l:@=9Fp>
经济技术指标,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区的环境风险,以及由水电工程引发和放 WxYEu+_
大的地质灾害风险,并未得到全面的科学的评估。” d:>^]5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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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简直就是一派胡言。我国水电开发的原则从来都是统筹规划,全面 D`G; C
考虑。范晓先生根据什么就能断言说“主要考虑的仍然是水力经济技术指标” , a_+3, fP
我国所建设的最大的三峡水电站的首要目标就是防洪,请问这是经济技术指标吗? *ilVkV"U
(如果仅从三峡的移民数量和其经济效益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的项目)。所以, >ryA:TO{
范晓先生的评论完全是建立在自己主观臆造的基础上的胡说八道。说什么“水电 BJ3<"D{.*4
工程引发和放大的地质灾害风险,并未得到全面的科学的评估”也是一种恶意的 *ezMS
污蔑。我国所有的水坝设计都有严格的抗震标准(规范)要求,你范晓凭什么可 <ivG(a*=]
以断定“并未得到全面的科学的评估”。似乎全国那么多专家一起制定出来的规 w+')wyB
范标准,反倒不如你范晓自己的信口胡说可靠? egA*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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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说什么“在我国现行的《河流水电规划编制规范》中,突出了对坝(闸)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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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及其它建筑设施的工程地质调查与规划,而缺乏对整个梯级开发区域或流域进 ygja{W.
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的要求。”看来范晓先生还真有点死心眼,我真怀 ,OwTi:yDr
疑你是否真是搞地质的出身。规划当中所涉及到大范围的地质调查,根本不是水 2dHO!A$RF
电规划部门自己所能解决得了的问题。如果,搞河流规划就要把流域内的地质情 fCNQUK{Gs5
况都调查一遍,我们国家还要地质部门干什么用?再说,各个不同专业应该有一 zx8@4?bK
个分工合作,地质专业也应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吧?由专门的地质专家搞出全 $2*_7_Qb
国的地质情况调查,不是要比水电专家自己去搞的地质调查更可靠吗?奇怪的是, RrBG=V
这么一点社会分工的基本的道理,范晓先生居然理解不了。按照范晓的逻辑,难 4Dzg r,V
道水电规划部门还应该自己发射气象卫星,自己收集制作气象云图,而不能从现 a8)2I~j
有气象部门获取数据吗? g?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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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最后说的“这其中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更是无稽之谈。说什么“一 <L8FI78[*
是水电工程建成后在运行期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损失,水电公司并不负责,而 ehB'@_y
通常还是由国家买单,来进行大规模的治理,尤其对于库尾泥砂淤积造成的洪灾, %k?/pRv$>
以及大坝下游的岸蚀海侵造成的危害更是如此”范晓先生可以把你上面列举的一 r$4d4xtK
些地质灾害的处理情况调查一下,搞清楚到底是谁花钱处理事故,再出来胡说。 u!~kmIa4
此外,范晓先生一直搞不明白,水电开发与国家的关系。几乎是在所有的国家, Ppl :_Of
大型水电开发的本质上都是国家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水力发电都要首先服从防洪、 <f:(nGj
供水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大局。例如,1998年我国特大洪水的各大水库综合减 R73@!5N%
灾效益达到7000亿人民币,比当时我国建国以来的全部水电建设投入还要多。这 a3M I+
些效益都是无偿的属于国家,属于社会。 o`Q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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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说“二是在水电工程论证规划过程中,为了使项目能上马,有意淡化或 `Mg3P_}=
低调处理地质环境的制约条件及地质灾害的风险”。不知道范晓先生是不是总喜 cyd&bxPgj+
欢用自己的工作作风去理解别人?像范晓这样思维的人在水电部门不是没有,但 PtQ[({d3R
是,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少,否则我国数万座水坝还能有今天的安宁吗?而且, $A 5O>
即便这种人能够暂时地欺骗有关领导和公众,然而,由于工程建成后灾害难以避 sd+_NtH
免,他们最终也不可能逃过法律的惩罚。不过,实际当中这种人的确极少,如果 6:}n}q,V
范晓先生却有证据,应该赶紧去向检察机关揭发检举,否则就不要到处乱泼脏水, +<@1)qZ(E
造谣生事。 ]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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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说“三是施工或运行期中引发的许多重大地质灾害,不是隐而不报,就 W!" $g
是含糊其词、语焉不详,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从而有可能埋下更大的隐患;而 g2?W@/pa
更为严重的是,许多水电工程所作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论证与评价,大都是 HhCFAq"j
在工程已经决策甚至已经上马之后,才开始进行的。而且,这种评价都是水电开 bYQ@!
发业主委托水电规划设计单位来做。换句话说,真正确定工程是否可行的决策过 JDa_;bqL
程,并不取决于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结果(也包括其它方面的评估 T; [T`
结果)。这种评估只是从属于先存的既定工程建设目标,评估也只是对不同建设 ,if~%'9j
方案的比较与选择。在诸如长江三峡、南水北调这样对地质环境影响十分巨大的 n4{?Odrf
大型工程中,这类问题更为突出。” wpN [0^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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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先生的此番议论,真不知应该算是无知还是无耻?说什么“许多水电工 1+3-Z>^ e
程所作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论证与评价,大都是在工程已经决策甚至已经上 G2n.NW#d4
马之后,才开始进行的”。你范晓能够给我指出来,曾经有哪一个工程在没有考 C[TjcHoA
虑地质问题之前就已经决策上马了吗?其实,你说这话的毛病恰恰在于你自己根 hJ%$Te
本就不知道什么叫“论证与评价”。所以你才会编造出这样可笑的谎言来。谁知 ,@p4HN*
道你范晓心目中的“论证与评价”是什么标准呢?您自己要是得了神经病(恐惧 d^~yUk
症),难道全国人民也都得跟着吃药吗?你以为全中国只有你一个人关心三峡大 DsxNg
坝安全?你以为发生灾害事故就只会伤害你范晓,而水坝的建设者们就能幸免? Av n-Ug
如同前面分析的许多问题一样,你自己愿意杞人忧天的故弄玄虚是您自己的问题, ]==7P;_-
请不要到处用你这些歪理邪说来欺骗公众。 EG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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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晓说“许多水电开发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虽然被贴上了国家利益的标签, Z;+;_Cw
但实际上已成为水电开发集团以及地方政府在局部利益驱使下的一种经营行为。 YwH Fn+
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推动者主要关心的是尽快从项目的投资中获得短期利益,关 8f~*T
心的是项目投资的本身,而不是投资项目的最终效益和公共效益。一切有碍于工 PmsZ=FY
程上马的风险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都不会被认真对待;” /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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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评论都是典型的造谣诬蔑。国家用什么方式进行水电开发都不会影响水 [-W~o.`
电开发中的国家利益的重要位置。此外,即便是国家自己进行开发也不见得就不 RFe>#o
犯错误,例如三门峡就是国家直接开发的水电项目,不应该存在你说的“从项目 sng6U;Z
的投资中获得短期利益”吧?可是实际怎么样,还是有可能失误。相反,引入市 &'/PEOu&}G
场机制后,被你诬蔑为“关心的是项目投资的本身,而不是投资项目的最终效益 )iIsnM
和公共效益”的项目却都没有什么不良的效果。所以,范晓先生不必用我国水电 o:5mgf7
开发的市场运行机制大做文章,我国现在的任何大型水电开发都必须在国家的统 JY:Fu
一规划下进行(当然也会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而且大都是由国 uj%]+Llxv
家独资企业来代表实施。效益首先是要保证国家的和社会的。例如,上面提到的 @$p6w
1998年我国特大洪水的各大水库综合减灾效益达到7000亿人民币,比当时我国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