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为非常复杂或深奥的问题,我是很认同的。 SuB;Nb7r`
首先,从个人经验上来说,这种使用方式是实际工作中用过得,而且不少,所以不能像某些学者分析的,说量者受力方式截然相反,当土钉要受力时,锚杆已完全推出工作,就否认这种形式的合理性或实用性,认定其是错误的。 <K=:_
其实,岩土工作中,存在很多实践超理论的问题,大家都不陌生。 O"<D0xzF?
给我的观念是,这种形式的支护比纯土钉墙控制变形要好。先施加了一部分预应力,使坑壁后土体侧向变形受到约束,或阻挡。 0vbn!<:
计算时,我常按正常土钉来考虑,只不过最后将其当锚杆来用。 SZpBbX$
以上仅为个人言论,经不起推敲,错误之处,请各路高人指点。 Pz,kSxe=
望能继续讨论,或为以后大家继续使用该形式支护时,能更加合理些,更实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