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总 则
0.1 目的与适用范围
0.1.1 目的
为大力推进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工地建设管理,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全面提高我省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编制本指南。
0.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西省内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江西省改建、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参照执行。
0.2 编制依据
0.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的与工地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指南。
0.2.2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布施行的有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文件,及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0.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0.3 术语和定义
本指南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全部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交通运输部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文件、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术语和定义。
0.4 基本规定
参与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结合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本指南的要求实施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和施工规范化,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能力,全面提升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