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二、检测结论①、根据试验原始记录资料并绘制Q-s曲线和s-lgt曲线综合分析:
试1#桩在加荷至11500KN时,相应累计沉降量为33.92mm,桩身沉降稳定,在加荷至下一级12000KN时,相应的累计沉降量为67.43mm,相应的本级沉降量超过上一级的本级沉降量5倍,达到规范要求的终止加载条件,故终止加载,该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为11500KN。
试2#桩在加荷至11500KN时,相应累计沉降量为36.96mm,桩身沉降稳定,在加荷至下一级12000KN时,相应的累计沉降量为67.40mm,相应的本级沉降量超过上一级的本级沉降量5倍,达到规范要求的终止加载条件,故终止加载,该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为11500KN。
试3#桩在加荷至11500KN时,相应累计沉降量为38.71mm,桩身沉降稳定,在加荷至下一级12000KN时,相应的累计沉降量为70.20mm,相应的本级沉降量超过上一级的本级沉降量5倍,达到规范要求的终止加载条件,故终止加载,该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为11500KN。
②、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4.4.2条及该3根桩的Q-s、s-lgt曲线经综合确定:该3棵试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均为11500kN。
③、检测结果表明:该工程所测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④、本工程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⑤、本报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三、工程地质条件 根据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质概况如下:
四、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及相关施工记录 本工程采用钻孔灌注桩,试桩数为3根。根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按照规范相关规定,确定检测3根桩,受检桩的施工桩号、相关施工记录及桩位如下:
一、 施工记录 二、桩位图详见施工平面图; 五、检测装置、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采用接近于竖向抗压桩的实际工程条件,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受检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是检测基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最直观、最可靠的方法。
(一)检测装置
1、加载反力装置
根据设计要求,单桩极限承载力预估值5000KN。
本次试验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由支墩、次梁、主梁、承台板、压重物及千斤顶组成。压重物的总重量为极限承载力的1.2倍,在试验开始前一次加上。装置示意图:
2、加载测量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配套压力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3、桩顶沉降测读装置,由基准梁、磁性表、百分表组成。
(二)检测仪器设备
(三)荷载分级
试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每级加载为设计加载值的1/10,其中第一级取分级荷载的2倍;卸载时每级卸载值为加载值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四)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
1、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2、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五)终止加载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5、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六、检测数据及曲线成果汇总 静载荷载试验结果表
工程名称:万达广场住宅区 试验桩号:试1#
测试日期:2011-08-12 桩长:48.0m 桩径:850mm
静载荷载试验结果表
工程名称:万达广场住宅区 试验桩号:试2#
测试日期:2011-08-16 桩长:48.0m 桩径:850mm
静载荷载试验结果表
工程名称:万达广场住宅区 试验桩号:试3#
测试日期:2011-08-14 桩长:48.0m 桩径:8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