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题中有一个关于规范中规定取土孔、原位测试孔和取样间距的问题的帖子,讨论的很激烈,我结合自己的工作来对这个主题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很多理解和回答不尽完善,只是探讨,不足之处请予以补充。 :)yM9^<D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20条,规定了取土试样孔和原位测试孔的数量。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是取土孔?或者说是标贯孔?取样或测试间距的问题是关键。 N~kYT\$b#
答:1)什么是取土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20条中第一点就说了,采取土试样的孔就是取土孔,采取原状样和扰动样都应该算取土,取多少、怎么取并不是判断取土孔的关键问题。(当然一般设置取土孔都应该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 ;5l|-&{@*
2)标贯孔就是做标贯测试的孔。 atAA[~
3)取样或测试间距的问题是关键吗?国标也只是规定了每一层主要土样的取土或原位测试数量,没有规定间距,间距的设定就是为了满足样本数,能够正确反映本工程场区的地质情况(这都应该是岩土工程师根据不同工程自己来确定,确定的原则是既能满足规范要求、查明地层情况,又能控制成本不造成浪费)。 ;(,Fe/wvC
4)每一主层土需要有对应的取样或测试手段,能查明地质情况就可以了。可不能希望规范把所有的东西都规定死了,这样对于勘察工作和勘察工作者都是有害的,你再仔细看看条文说明4.1.20【修订说明】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的数量以及试验项目,应由岩土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但从我国目前勘察市场的实际情况看,为了确保勘察质量,规范仍应控制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勘探孔的最少数量。(这说明编写规范的专家们也是针对目前的勘察市场和现场不得而为之的方法)(个人观点:就目前中国的法律、道德水准和技术水平,如果不规定最少数量,一定有人能够不作勘察,不作任何实际工作,为了利润直接编写勘察报告。) gc:>HX);)
2、大家说规范有定义,我查了一下,在初勘的条文中,4.1.9中,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初勘的规定详勘也能适用么? !58JK f
答:其实你不用死盯住间距问题,用工程勘察目的来指导工程勘察手段和方法。 !{XO#e
3、高规4.1.6规定了天然地基时取样间距,现在问题是,这个间距可以推广到桩基么?多层建筑呢? PWU#`>4
答:从你查阅的规范来看,你对几本规范的研究很深、很细,这样是很好的。你也可以看看高规的4.1.6的条文说明:规定了采取不扰动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为了保证不扰动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指标有一定的数量。所以你还是应该明白规范编写专家们的目的,而不能生搬硬套的用规范来限制自己的勘察工作,你说这个间距可以推广到桩基、多层建筑吗?你可以自己分析,对于桩基工程,勘察的目的是查明桩长范围内土层的侧摩阻和桩端附近土层的端阻力,以及需要满足桩基的沉降计算,那你的取样或原位测试的间距不就好确定了吗?包括土工试验应该怎样布置都确定了。用工程勘察目的来指导工程勘察手段和方法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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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说可以理解成取土孔应该这么做,那么有的工程为了凑数,一个30米的孔,只有3-4个土样,能算是取土孔么? CUG<v3\
答:一个合格的岩土工程师肯定不会为了凑数来布置取土孔或原位测试孔,你若既要满足规范对于控制性钻孔要求,又要控制取土、原位测试工作量,完全可以对每个钻孔和每一土层规定不同的取样间距,或根据现场钻探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量,目的是能查明现场的工程地质情况。并且为查明现场情况的勘察方法和手段与规范中的规定并不矛盾,需要灵活运用。 8UcT?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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