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已经从事岩土施工行业一年半了,仔细回想,在工程中说的就是安全,真是天天讲,时时讲。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他人负责,尊重生命;二是对企业负责,减少不必要损失。当然,在为他人,在为别人负责的同时,也是在为自己负责。
虽然,一年半的工作过程中,没有遇到过重大的安全事故,但是通过各种安全教育,讲座学习,新闻读听,也深知道安全事故的重要性,很可能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给企业甚至国家造成重大影响。
既然天天讲安全,说安全,我认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从自我做起,只谈不做,就成了空谈。所有的参与者都应该首先从观念上改变,认识到安全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对一个项目,对一个企业的严重性,不再是为了应付某次安全检查,不再是为了满足某项条例条款的规定,不再是为了响应某个领导的号召,而是发自内心的,发自潜意识的,站在尊重生命的角度,站在一个家庭的立场,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
首先,一个人得对自己负责,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因为无论对家庭来说,还是对你身边的亲朋好友来说,他们最在乎的就是你的安全,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然后,就是每个人要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无论是出自最终生命的角度,还是出自你们之间的情义。最后,对一个企业来说,只有保证所有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有条件说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追求企业的长久发展。
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每年都会发生很多,实例举不胜数,我相信每一个同行业人员心里都有一个账本,多多少少有点记录,在此不再举例说明,因为每提一次,让大家都寒心一次。德国飞机涡轮机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曾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即著名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说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有许多征兆或隐患。有征兆或隐患而未发生事故,只是说明征兆和隐患还未达到事故发生的状态和程度,一旦到达事故发生的状态和程度,事故必然发生。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为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再是口号,每个项目都应该安排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把所有的的安全生产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付诸实践,做到“安全才生产,生产必安全”,“不达标,不生产”,防患于未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安全责任事故。
最后说一句: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