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勘察设计资质专用章更换新章的通知
2012-09-12 09:00 , 访问次数: 0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精神,现就我省勘察设计资质专用章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资质证书的换发工作,请各设区市住建委(局)勘察设计科(处)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厅办公楼613房间)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自2012年9月17日起,省直勘察设计单位可直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领取,领取时需带原资质证书、资质章。
二、同时办理勘察设计责任保险续保业务,未续保的单位缓发新的资质专用章。
附件:各市领取新章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