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网站上关于哈尔滨跨桥事件有关人的对话。有一些看法。先提一点:
总的看来是485吨(四辆货车总重)可压倒和掩盖一切。说设计和施工质量没有问题。很关心此事。要总结经验教训。先提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供大家评论。
据专家说:汽车荷载设计值是Q=164×1.2=197吨。(猜测1.2是不变荷载分项系数)对比现行规范后,我认为偏低。理由是:
按现行《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JTG D60 2004)第4.1.6条规定,结构重要性安全系数应取1.1,可变荷载分项系数为1.4,则汽车荷载设计值应当是:
Q=164×1.1×1.4=253吨。显然 253>197。
另外,现行的《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对主梁横向抗倾复验算未作明确规定(只在第9.7.4条提出支座不得脱空)不知设计是如何考虑横向稳定验算的?在此计算环节有无安全储备?但待公布的新《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12)接受了近年来桥梁侧翻事故教训,在第4.1.9条增加了横向抗倾复验算的规定。明确规定:抗倾复安全系数为2.5。也就是说横向抗倾复应满足汽车荷载设计值是Q=164×1.1×2.5=451吨要求。(已经接近485吨了)不知专家知道这个尚未执行的新规范否?此问题供思索。
有个疑问难以消除。485吨令人惊讶。一辆四轴大货车载重130吨,总重160吨,(指3#车)初步估算其轮胎压力为15兆帕。是正常压力的3兆帕的5倍,竟安全无事!160吨数字是否有假?
9月24日的(北京青年报)登载了新华社记者南辰的文章“哈尔滨匝道侧滑"严重超载"外仍有疑待解”,文中提出若干疑问,提出“由更高一级的调查部门及时介入”(注意,文中“严重超载”是打了引号的。对此有兴趣的网友,可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