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边坡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建设通〔2012〕55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边坡和深基坑支护中经常采用排桩式预应力锚索支挡,实践中发现有安全隐患。为使设计更加安全可靠,根据我省边坡和深基坑的设计、施工及监管的实际情况,现要求如下:
一、采用排桩(格构)式预应力锚索支挡的永久性边坡和深基坑设计,在进行支护结构承载能力、坡体稳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当采用有效预应力值(即应考虑预应力损失值)。有效预应力值应当依据现行规范进行计算。否则,应当进行包络设计,确保永久性边坡和深基坑支护的有效、安全。
二、采用排桩(格构)式预应力锚索支挡的临时边坡和深基坑设计,设计单位应提出确保在各种工况下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在设计有效期内设计安全有效。
三、结构专业人员应参加永久性边坡和深基坑设计、审查。
四、边坡和深基坑的开挖,必须与设计计算假定相符合。确保安全。
五、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论证的边坡和深基坑,设计单位应先进行内部专门论证,方可提交审查。
以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