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火保温政策走势及其市场分析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国家相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相继出台了相关限制性规定。国家职能部门在2009年颁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基础上强化了其中的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这意味着外墙及外墙保温系统将禁止聚氨酯、聚苯乙烯类产品上墙。
防火政策内容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表示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通知还表示,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各地颁布的建筑节能相关政策
《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规定,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居住社区中的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以及整体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如此颇有刺激的重量级政策,让从事建筑节能的企业纷纷通过兼并重组等途径进入上海市场,而上海本地的一些建筑节能材料商也已开始跑马圈地,等待通过抢占高地,获得更大的“钱途”。
吉林省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到“十二五”期末,吉林省建筑节能要形成1665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311亿块,形成192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引进、研发符合吉林省建筑节能要求和地域特点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大力推广自保温墙体材料和复合保温墙体材料及其配套技术。
陕西省出台《陕西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推行低碳节能建筑。鼓励新建建筑采用新型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建设一批低碳建筑示范工程。“十二五”期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500万平方米。
天津市下发《天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表明将在“十二五”期间强化建筑节能,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达到100%。天津市对外墙外保温、屋面保温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改造工程中所有材料将全部采用国家或天津市规定的合格产品,外墙外保温铺贴符合标准的保温板。
建筑节能主要从外墙、屋面、门窗等3方面提高围护结构的热阻值和密闭性,达到节约建筑物使用能耗的目的。
我们认为认为,“十二五”期间国家政策对建筑节能的重视,将使保温材料等相关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预计有上万亿元的建筑节能市场会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