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帖主恕小弟鲁钝,不知此文是ZT还是原创;但我还是要说:本文不妥之处甚多。摘其主要列出:
1N.tQ^ 1、该场地的主要含水层是粗砂层和砾砂层,文称厚度分别为0~1.75m和0~3.3m,可见为不连续的透镜体,非完整含水层;其他地层均为粘性土层。可见本场地的地下水本来就不足为虑,在此布设26个疏干井,是否有点小题大作。
yq6LH 2、表1所列的粘性土渗透系数明显是由室内试验成果。作者不了解土工试验的渗透系数与地层天然渗透系数相去甚远,根本不能作为疏干设计的依据。粗砂层和砾砂层的渗透系数来源没作交待,估计是作者的主观经验数据。其中粗砂K=3.0m/d,与文中“粗砂,灰褐色,含粘土”的描述不符合,明显偏高。
WZ*&@|w 3、设计要求最小降深为20.2m,此时主含水层已经疏干,还能计算出3745m3/d的涌水量,岂非笑话?文中也没有提供该基坑的实际疏干水量与此验证。
4ftj>O 4、即使是承压水含水层中,多层含水层的平均渗透系数也不能用厚度加权平均计算,更不要说在潜水含水层之中。作者对地下流体力学知之不多,想当然罢了。
9dYOH)f 5、文中“4 排水方案设计”中,对基坑内的排水沟和集水井布设和要求作了较详细说明,给人一个印象:本基坑的疏干不是26个管井的功劳,而是由这些适时超深的排水沟和集水井完成的。如果管井疏干深度真能达23.5m,还要哪么完整的排水沟和集水井干吗?同理。挖孔桩疏干是"桩孔内污水泵明排抽水,边抽边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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