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二层地下室工程,设计人员说如果采用以稍密卵石(fak=320kPa)做地基持力层的浅基础,独立基础尺寸会达到7、8米以上、不经济,所以采用了管桩基础(单桩承载力2000KN);但根据现场试桩情况和地勘报告,基础承台底面以下1米多就存在厚度1米多~2米多的强度较高的中密或密实卵石夹层,管桩难以穿过。设计人员说管桩基础只要保证桩长不小于1.5米,就可满足设计要求,并说已咨询了某某专家确认,然后管桩继续施工。施工单位为保证1.5米桩长,打爆了不少桩,但仍然有桩不满足1.5米的桩长要求???。。。。。。本人才疏学浅,实在想不明白,故请教诸位:“管桩基础只要保证桩长不小于1.5米,就可满足设计要求”的说法是否有道理?本项目采用管桩基础的方案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