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勘察设计工程师(不含二级结构工程师)报考级别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基础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