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瞎忽悠,看看下面这位专业人员的深入解读吧!
第四条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就这么一个简单一段话,结果被别有用心的人曲解。事情就是很简单:1、去年发布了企业资质新规;2、各地方在给企业资质证书旧证换新证;3、换证的时候按照企业资质新规审查企业资质;4、这样就导致了很多企业虽然够老资质要求,却不能满足新资质要求,于是无法保资质;5、9月份各地方就已经暂缓这样的做法,10月9日住建部证书发文,明确不再换证时按照新规审查资质;6、如此企业可保有原来资质;7、缓刑半年,放缓到明年7月。
第五条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就这段,都成为谣言的发源地了吧?认真看清楚两个字——“既有”!既有,是指已经有的。语文没学过么?仅这条理解,就是升级、增项,企业原有资产和人员不再检查,仅此而已!那么新增的,当然要检查啊!再把建市[2015]20号上下条款认真看看!住建部门要随时监督检查是否满足资质条件!
所谓影响:
1、因为资质新规和换证审核,前几个月职称和八大员猛涨。现在有了半年缓刑,价格会回落。
2、新资质规定大幅度提高数量的专业,比如水利,价格会有所回落。
但是,注意!缓刑半年而已,不是无罪释放!新规还是会继续执行。回落是有限度的!
对于市场的冲击,预计如下:
1、gk纠纷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已付款,未付款,悔约将成为企业与建造师之间的主旋律。
2、建造师gk中介机构将会受到冲击
3、考试需求人数会有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