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 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使用手册》 其中内容有些不是很理解,特向各位大侠请教!
一、技术工程收费比例问题
(1)工程测量
《标准》2.1内容:工程测量技术工作收费比例为22%;
(2)工程物探
《标准》7.1内容:工程物探技术工作收费比例为22%;
(3)室内实验
《标准》8.1内容:室内实验技术工作收费比例为10%;
(4)岩土工程勘察
《标准》3.1的表格中又明确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比例甲级(120%),乙级(100%),丙级(80%)
这(1)(2)(3)三个项目基本上都包含在我们岩土工程勘察(4)内容当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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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根据《手册》3.1解释第3条: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收费=(工程地质测绘实务工作收费+勘探实务工作收费+取样实务工作收费+原位测试实务工作收费+勘探点定位测量实务工作收费+钻孔波速实务工作收费+室内实验实务工作收费)×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都包括了(1)工程测量,(2)工程物探还有就是(3)室内试验,明显前后这个收费比例不一致了?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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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们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测量、工程钻探、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室内试验)一般都以正文内容或者附件的型式将上述内容包括在我们的报告当中了,那么这时我应该按【方案A】笼统地按(4)进行取费,还是【方案B】对测量按(1)22%,波速(2)22%、试验(3)10%,其它部分按(4)100%,分项进行计算求和????????请教各位大神你们是怎么进行取费计算的?
温馨提醒:在理解该条文的时候还请各位大神参考《标准使用手册》第3.1节的参考案例的算法。(它是按【方案B】进行计算)
备注:我对这条的理解是,此处的(1)(2)(3)项工作应该为专项工作,不提供岩土勘察报告的那种?只给者发包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单独提供测量、物探和试验等专项工作的,其不需要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供相关岩土参数建议值的情况,不知道这种理解是否合理,求大神赐教。我们勘察单位提供的一般为(4),需要对数据分析,从而判断分析,给出合理是岩土参数及工程措施,因此技术收费比例相对较高点。
二、室内实验的技术收费问题
《标准》8.1内容:室内实验技术工作收费比例为10%;
《标准使用手册》8.1使用手册内容:【解释】 室内试验工程师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完成并提交独立成篇的室内试验报告,按照本条规定收取10%的技术工作费。
1. 通常条件下,室内试验按照岩土工程师下达的试验任务及要求进行试验,不提交独立成篇的室内试验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室内试验实物工作收费并入第三章岩土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统一计算技术工作收费。
2. 室内试验人按照独立委托合同的要求,根据相关试验标准确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整理试验数据,编写试验报告,向发包人提交独立成篇的室内试验报告的,按照室内试验各项实物工作收费总和的10%收取技术工作费。
----ps请教一下,什么叫独立成篇的室内试验报告。像我们单位都是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单位给我们出检测报告,我们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岩土勘察报告的最后提交给业主这种属于独立成篇的室内试验报告吗?像这种情况我们室内试验部分的技术收费应该如何计取。
目前这两个问题比较纠结,请教各位大神,你们是如何理解的?
另外附带我们单位的方式,看如何进行勘察收费计算:
工程测量(钻孔定位)、工程钻探(劳务)、工程物探(波速测试)及室内试验都委托给第三方单位承担的,我们负责现场管理及技术,还有就是编制勘察报告,和后期服务,像这样的情况如何进行取费,特别是技术工作取费。技术取费的比例如何选择,按照岩土工程勘察收费100%(乙级),还是测量22%,物探22%室内试验10%进行单独计算,大神们不吝赐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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