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的理解,相关规范条文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3.3.6条第4款;
Yp2e Bgo" 2、“含”和“质”规范的规定也比较明确,只是不同行业规范略有不同而已,分述如下:
Ef13Q]9| a.先说“含”:
U\!X,a*ts{ ①结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3.3.6条第3款与6.4.1条,岩土工程行业混合土的分类定名含以25%~50%为标准;
=zs`#-^8 ②《土的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水利水电、公路土料等行业关于“含”对于粗粒土中细粒土含量为5%~15%时定名为含细粒土砂或砾,对于细粒土中粗粒土的含量为25%~50%时定名为含粗粒土细粒土;
_/<x b.再说“质”
@2v_pJy^ 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关于花岗岩残积土的分类以含砾量是否超过20%为界分别定名为砂质粘性土或砾质粘性土;
=rX>1 ②《土的分类标准》GB/T 50145-2007、水利水电、公路土料等行业关于“质”是指粗粒土中细粒土含量为15%~50%时定名为细粒土质砂或砾;
IRqy%@) 3、“混”是港口航道行业才有的定名,如淤泥混砂等。
PRE|+=w$ 另外,“砂质粉土”是某些地方规范的分类,“含砾粉细砂”为自创的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