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分类用以反映不同场地条件对基岩地震震动的综合放大效应。场地的类别分为四类,分别是Ⅰ、Ⅱ、Ⅲ、Ⅳ类,其中Ⅰ类分为Ⅰ0、Ⅰ1两个亚类。 >t,M
场地土系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土层。可分为四类: ?)Nj c&G
Ⅰ类场地土:岩石,紧密的碎石土。 9Ywpej*+
Ⅱ类场地土:中密、松散的碎石土,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250kPa的粘性土。 ubMOD<
Ⅲ类场地土: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 ≤250kPa的粘性土和[σ0]≥130kPa的填土。 rjt8fN
Ⅳ类场地土:淤泥质土,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土;地基土容许承载力[σ0]<130kPa的填土。 h[KvhbD3
具体的分法可以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6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