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1、 总则
1.1 为了有效监控基坑施工中的问题及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基坑施工监测工作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基坑的监测工作,亦可作为此类基坑监测技术操作方案制定、现场监测质量监督及成果检查验收的依据。
1.3 基坑监测工作应以基坑监测方案为依据,监测人员应按方案指定的方法和设备完成测试工作。
1.4 基坑监测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我院的有关规定。
2、 职责
2.1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2.1.1对基坑监测工作的全部过程负责。根据基坑围护结构设计编写基坑监测方案。
2.1.2对现场监测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对现场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验收。
2.1.3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等资料编写基坑监测报告,根据审核、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如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编制报告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他人编制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现场场地等有关方面的真实情况。
2.1.4项目负责人(或报告编制人)负责报告校对,并对校对质量负责,协助档案室做好数据资料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