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已经过去几
天,部分考友仍在热烈的讨论几道所谓的“争议题”,对于这些“争议”,我们希望能摸清命题人的意图,更希望能了解这些题目真实的模样,所以理性的讨论应该是被鼓励的。其中关注度最高以及讨论最多的属案例上午第14
题和上午第24
题,笔者作为今年的考生之一,也参与了讨论过程,结合考试时的思考,以及考后的进一步论证,进行了如下分析,一点浅见,与大家讨论交流。
一、上午第14
题关于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上覆1m
填土是否应计入埋深修正?1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条文说明3.0.5
,对处理地基的软弱下卧层,对有粘结强度的增强体复合地基,可按实体深基础法验算下卧层承载力。2
、本题中应力扩散角为0
,处理后地基的重度不变,因此下卧层顶面的附加应力Pz
与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底面的附加应力相等。3
、验算时,Pz
、Pcz
和faz
都涉及到这1m
的覆土如何考虑的问题。方案1
:将1m
覆土计入Pcz
,相应的faz
计算中计入这1m
的埋深修正;方案2
:将1m
覆土计入Pz
,相应的faz
计算中不计入这1m
的埋深修正。4
、下面进行分析:(1
)当存在软弱下卧层,且基础底面距下卧层的距离t
与基底宽度b
相比较小时,在极限状态时,上部土层将发生冲剪破坏,下部的软弱下卧层将发生整体剪切破坏;(2
)根据普朗德尔极限承载力公式及其假设,整体剪切滑动面以上基础两侧的土体,等效为作用在基础两侧的均布荷载q
(荷载范围一般为基础宽度的2~4
倍),对饱和软黏土,有Pu=q+5.14c
。(3
)本题中,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作为实体深基础,尺寸近似为60m*60m
,基础底部至软弱下卧层距离为3m
,远小于60m
,基础两侧为原天然地基;软弱下卧层发生整体剪切破坏时,实体基础两侧2b~4b
宽度范围内作用于下卧层顶面的相应荷载为天然地面至下卧层顶面范围的天然土体(该范围无覆土)的有效自重压力。(4
)从上述分析可知,处理场地范围内1m
厚度的覆土和软弱下卧层的极限承载力无关,相应的和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特征值也无关。
二、上午第24题单桩水平抗震承载力特征值是否应乘以调整系数1.25?
1
、关于单桩水平抗震承载力,94
桩基规范和08
桩基规范存在差异,经查阅、对比规范文本,08
规范的第5
款为从94
规范的第5.4.2.4条拆分而来,条文说明中未包含关于根据位移控制计算单桩水平抗震承载力特征值不乘调整系数1.25
的说明;2、经查阅规范主编编写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刘金波主编)一书,其中未包含任何关于位移控制情况下不乘调整系数1.25的说明,关于该节的修订内容的表述为“本节调整的内容较少,仅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了调整:(1)将原设计值改为特征值,相应的桩的水平承载力计算公式乘以0.75;(2)当Sa/d≤6且考虑地震作用时,不考虑承台底土的摩阻力,这和抗震规范的内容统一。”若编制组有意提高变形控制条件下的安全度,此处会进行说明,因此推测是规范编制中增加第5款后的疏漏。
3
、根据桩基规范附录C
的文克勒地基上弹性长桩的m
法幂级数解,假定桩顶自由,桩顶与地面平齐,桩身配筋率大于0.65%
,在理论计算的情况下,水平荷载和桩顶水平变形的关系为:当上式乘以0.75后,与第2款根据静载荷试验结果相应位移对应荷载再乘以0.75(实际也为按位移控制)作为水平承载力特征值是一致的。因此推断第2款与第6款本质上是一致的,第2款为第6款的特例,第6条是对无载荷试验情况的补充。
4
、由上述分析可推测,规范编制组的本意应为:按位移控制计算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在抗震验算时亦应和其他款内容一样乘以调整系数1.25
。5
、在桩基规范中本款规定存疑,且没有明确指出不需乘以1.25
的调整系数的情况下,建议仍按照上位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