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在抗规4.3.7~4.3.8中,有增加上覆非液化土厚度来减轻液化影响的方法,可是到底要多厚才算满足要有啊? yquAr$L!
遇到过这种情况,3~5层的房子,大部分土质都不错,它就是要在建筑的某个角点出现轻微~中等的液化土层,持力层又不厚,只有1m多,下面紧挨着的细砂液化层1~2m厚,此时一个2.5x2.5的独基,你叫施工单位挖,把细砂清除了,那个坑再加上放个坡,是又深又大,同时还要处理降水的问题,相当麻烦啊!同时就这么零星的几个地方叫别人去找地基处理,可能也没人会接吧。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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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如果能在持力层上回填集配砂卵石,把基础埋深放高一点,远离液化土层,基础再放大一点,我感觉似乎可行,可是《抗规》4.3.7.4、4.3.7.8并没有详细说明到底上覆土和液化土厚度有个怎样的关系就可以达到目的,可能这个只能根据地区经验吧。 }I'^./za
请各位说说,到底要多厚才算满足要有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