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的地基沉降评价,在《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3.4中规定了地基变形允许值,表5.3.4中规定: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mm)允许值为200。那么问题来了,勘察阶段一般计算的是建筑物4个角点的沉降量,如果地基不均匀,导致长边方向某个角点沉降很小(例如10mm),另外一个角点沉降很大(例如300mm),两外两个角点沉降基本差不多(例如100mm),那么平均沉降量是否为4个角点沉降量的平均值,即127.5mm。通过计算平均沉降量小于200mm,整体倾斜也满足规范要求,那么这栋建筑的地基变形是否满足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