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震是否适用不可抗力 v1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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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轻视这样一个事实,在“5·12”大地震发生后,有些在建工程包括其他一些建筑都没有受到明显损害,但是在之后的余震中受到了损害,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原则呢? jZ,[{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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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邓建中博士认为,不可抗力的定义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因此5月12日的主震可以认为是不可抗力,但是后面的余震,政府地震局都报告了。既然已经预见了,那么就不能定为不可抗力。 i9k]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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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法学院讲师徐绪辉博士认为,虽然“5·12”地震发生后政府对余震发出了预报,但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不可预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余震虽然是可以预见的但仍然属于不可抗力。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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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朱树英也认为,由于目前的科学水平仍不能对余震作准确预报,因此余震引起的各种损失仍适用于不可抗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