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现在的检测资质,以广东为例,检测单位可以任意扩充自己的检测监测项目范围。只要是赚钱的项目都能扩充,而且还能申请下来,那就有个问题,基桩检测,基坑监测这两大项目按照规定应该岩土勘察这一块的(很赚钱),但检测单位和岩土勘察的资质要求完全不一样,而检测单位都不需要申请勘察资质就能做,而且行业还能认可,那勘察资质的还有什么意义??还是说有什么规定一定要第三检测和监测???那这几类这么赚钱的都被别人抢了,勘察还有哪些是比较赚钱的项目???那按照这个说法,勘察单位是不是只要申请了CMA是不是也能做检测单位的活???还有交通检测那一块的也是,综合甲级的资质也包括了勘察的很多内容。那交通的综合甲级单位如果有能力是不是也能做勘察而不用申请勘察资质??如果能,那是不是也需要岩土工程师盖章??那如果不能,那综合甲级单位的岩土检测项目有什么意义???为了做科研??感觉资质管理这一块各部门都各自为政,包括住建内部都各种资质乱入。请大伟帮忙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