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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颠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基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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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澳洲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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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虽经历次修订,但其地基承载力的计算都基本上没有改变,都要进行深度和宽度的修正。   
    地基承载力的计算经深度和宽度的修正后,“较大面积基础”下地基的基底附加应力要比“较小面积基础”下地基的基底附加应力要大。在计算基础的沉降时,“较大面积基础”的沉降量因其基底附加应力大、压缩层厚度大,其沉降量要比“较小面积基础”大。从而造成了“较大面积基础”和“较小面积基础”之间的沉降差,虽然“变形计算”可以矫正这一问题,但是在整体设计行业“重强度轻刚度”、“重应力轻应变”的情况下,加之尚有一部分“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建筑物基础沉降差的存在,而且量值可观,足以造成承重墙、填充墙以及外饰面的变形以至于开裂。
    本人认为,就地基设计而言,应该是“刚度重于强度”,“应变重于应力”。借鉴《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大直径灌注桩的桩底附加应力经“端阻力尺寸效应系数”修正后,“桩端较大面积桩基”比“桩端较小面积桩基”要小得多,减小了“桩端较大面积桩基”因“压缩层厚度大”而增加的沉降量,使得不同桩端尺寸大小的基桩的沉降变形得以协调。这一修正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在地基承载力计算时恰恰相反,比较一下,显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是不合理的。以我个人的理解,在我们这里,相当多建筑物的承重墙、填充墙以及外饰面的变形以至于开裂的原因有其之一。
    应该修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基础面积较大者应“向低”修正其地基承载力(不应是目前的“向高”修正其地基承载力),使得不同面积大小基础之间的沉降变形得以协调一致,以确保建筑物的正常使用状态。
    以上蹩见妥否,敬请阅者斧正!
细节决定成败!
离线澳洲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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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8-11-09
看来没人对此感兴趣!大多是对下载资料感兴趣!
细节决定成败!
离线gjf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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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4-19
这不能一概而论!刚度方面的考虑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柔”也是一个方面!刚度达到什么程度算是大呢?有时还得用“柔”来解决!
离线bczsb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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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04-07
刚度方面的考虑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基础多半是按照沉降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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