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6]size=3]size=2]size=1]杭州地铁事故的发生值得我们去思考,个人认为不能只说是某个人或某家单位的问题。我们应该理性的分析这个问题,其实我认为业主、设计、施工单位都有责任: o=YOn&@%
业主:压缩工期、降低造价。我们不难看出杭州地铁的工期是比较紧的,根据国内目前的施工管理水平要想按时完成不是没有可能,但施工组织上需要经历一番研究,而目前的施工现状是达不到的,成本太高。或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施工单位已经中标了、承诺了为什么不按照正常程序施工能。我想这是一个比较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他不是杭州事件中才呈现出来的,这是做施工的都知道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像中铁这种大单位,低价中标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战略上的决策,因为他们要考虑以后要立足杭州市场,一个工程即使亏本但也不代表他们在杭州的其他工程也会亏本,他要综合考虑。业主方的霸王条款逼的施工单位走投无路。 5z_d$.CIc
设计:事实的报道证明,设计是有问题的围护结构插入比不够。这个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设计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场工况;第二,设计由于业主方的概预算控制牺牲安全系数。不管从哪方面说,我想设计是存在问题的,但是我想后果不会如此严重的。插入比不够是可以通过其他措施控制的,但这种措施是需要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共同努力的。 ~gpxK{
施工:由于施工工期比较紧,施工单位是存在一些违法常规的操作。比如地面裂缝发生时为及时控制,这一点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按照正常的施工,当施工管理人员发现围护结构背后有裂缝是是如临大敌,必须用水泥浆将分析填满,否则地面明水通过裂缝渗流沿围护结构渗流到基坑坑底被动土区,将导致被动区土体破坏,踢脚失稳。这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个因素是否一定会导致杭州事故的发生值得探讨。因为我们知道杭州地铁的基坑外侧有河流存在,这种工况下施工是很危险的,一旦河流与基坑土体存在水力联系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事实证明这种可能性应该是存在的。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应该现场试验查看是否存在联系,但不是每个施工单位都有这种经验的。我们不能因为一句你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施工单位,个人认为有些不妥。在谈一下关于基坑监测的问题,我想基坑失稳是瞬间的,监测是很难及时发现的,因为地下水的作用下基坑失稳其实就是瞬间,即使你发现了也很难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z1v_Jh
地质问题不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理由,比杭州地质复杂的项目多了。任何事件的发生都说是地质问题,那不就等于说是天灾人祸了!可笑!这只不过是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方为避免责任的托词。 .v+JV6!u
个人认为这种事情的发生时整个工程的系统管理出现问题说导致的,简单的说是一路错到底的。如果有一个环节认真了就不会发生这个问题。比如业主不降低造价、压缩工期,那么设计不会牺牲安全系数、施工不会违反施工操作规程赶工期;设计不牺牲安全系数,施工单位即使赶工也不至于导致如此重的后果;如果施工单位在违反施工操作规程能采取点措施,也不会导致事情的发生。环环失控导致时间的发生,最终受害的是普通老百姓! =3X>Ur
在这里我为什么没有提到监理,因为目前中国的监理现状,他没有权利可能也没有能力去控制这种事件 的发生,这并不是对监理处于恶意。 a%r!55.
还有我想说的是有些网友说,本工程已到施工阶段了,说明设计、规划都不存在问题,我想说的是朋友你做过施工吗?中国的建设程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施工单位本身就很苦啦!他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我想不能让他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