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十大通法连载26:重点法之经典案例
《洛克菲勒向联合国送地》
在本世纪40年代,洛克菲勒在纽约市郊买了一大片荒地,按常规地产开发办法,此地可建设一个独立的小区,可以是住宅,可以是办公区,可以是商业区,也可以综合化。但无论如何规划,这么一大片地,投资成区,会需要巨额资金,特别长的工期,且由于不在黄金地段,不会卖出好价格,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这是个投资败笔,至少,也不是个好项目。
但在此时,洛克菲勒已投入了数亿美元,取得了这大片土地的独家开发权,项目已走上了无归路。
这时,联合国在美国宣告成立,但一直没有一个气派的、有规模、有档次的总部办公大楼。洛克菲勒得知这个消息后,对联合国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结论是联合国将不同于其他世界性组织,它将成为处理国际性实质问题的权威机构,它的决策将涉及全世界每个国家的利益,为此各国都会花一定的代价来争取联合国做出对自己国家有利的决策,所以,联合国总部所在地,也必然是各国外交的重要发生地,各国会就近安营,派代表参与联合国事务。
尽管当时联合国还处于艰难维持的初期,但未来趋势必然如此。做出这个判断之后,洛克菲勒从他那片纽约的土地之中,分割出价值3800万美元的一小片,以1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联合国,这对于尚无安身之地的联合国来说的确是雪中送炭,于是联合国决定在洛克菲勒的土地上安营扎寨。
不久,二战结束后新的世界格局形成,获胜的大国们开始经营联合国,联合国的作用迅速显化,各国纷纷去争取在联合国的利益,许多建筑商、宾馆发展商等也都看准了联合国的商业价值,于是洛克菲勒以联合国做为王牌,在大片土地上规划了外交区,土地迅速增值,获利无法计数,且名利双收,这种投资效果,是用3800万美元的传统广告投入所无法达到的,因为3800万美元买不下联合国!
意识与修炼:重点法告诉我们,要努力寻找“牵一发动全身”的操作机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我们遇到一件复杂的事物时,脑海中首先要浮现“关键”一词,看哪个要素与其他要素关联度最高、关联线索最多。
一旦找出这个“关键”要素之后,再反过来想,如何利用这个“关键”要素去带动其他要素。
反复思考“关键”与“带动”,重点就会突现出来。
注意事项:使用重点法要具有坚定性,要坚持重点不动摇,坚信解决重点问题是解决全部问题的前提。要防止因为坚定性不足而使前期努力半途而废。
在强调坚定性的同时,还要注意灵活性。重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情况下,重点可能位移,原来的重点已不是重点,原来不是重点的变成了重点。所以,要密切注意重点的位置变化,出现重点位置变化时,重点法的作用点也应相应地变化。引自史宪文著WBSA商务策划师认证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