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1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2号)。其中,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基础考试下午的专业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9〕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基础考试上午的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新公布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9〕3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9〕4号)。
2009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8:(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9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一、规范、规程类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 《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JGJ 87-92)
3.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4.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5.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
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1.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2.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3.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6.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7.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18.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19.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
20.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1. 《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22.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1)
23. 《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24.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25.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2)
26.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05)
27.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8.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9.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30.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1.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3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3.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35.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3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4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41.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1999)
4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2003年版)
4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二、法律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7.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8.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9.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10.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1.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13.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4.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龚晓南主编:《地基处理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桩基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4.《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
5.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手册》(路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
6.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