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一些城市圈内的隐伏岩溶分布区,岩溶地面塌陷时有发生。如武汉、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由隐伏岩溶造成覆盖层地面塌陷曾导致居民财产严重受损,或建筑工程停顿,或堤防受损加固,其经济损失非常巨大。其中以武汉市最为突出,2000年4月近郊的烽火村出现22个塌陷坑,造成49栋农居楼房易地重建,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08年4月汉南纱冒镇邻近长江大堤发生地面塌陷,仅加固堤防就耗资近3000万元;深圳某体育中心,施工过程中发生地面塌陷,不但使工程停顿,还增加了大量勘探工作和加固费用,总增加投资超过1000万元。由此可见岩溶地面塌陷的危害之大。 Te~jYkCd
岩溶地面塌陷这一不良地质现象,似乎是大家都熟知的一种地质灾害。但事实证明,许多人对它的实质含义、类型、发生及分布规律并不真正了解,甚至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一遇到地面塌陷就误认为是地下溶洞发生垮塌,这类塌陷本来是一种自然的物理地质现象,人为活动在多数情况下是诱发因素,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成为主导因素。但在塌陷发生后,往往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追究人为责任,而不去深入探讨自然规律。有鉴于此,特作如下阐述。 [%R?^*]
一、定义 @%2crJnkS
所谓“岩溶地面塌陷”,是指隐伏在第四纪覆盖层下的可溶岩中存在岩溶空洞,且存在与覆盖层相连的通道。在某些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覆盖层物质沿着岩溶通道漏失到岩溶空洞中,引起覆盖土体发生塌陷,导致地面出现塌陷的自然现象。这里要强调两层含义,一是“地面塌陷”,二是“覆盖层土体”塌陷,而非可溶岩溶洞塌陷。 wJJ|]^0.
二、机理 Lg(G&ljE@k
不同地质条件具有不同的塌陷机理。最早流行的是“潜蚀”机理。上世纪80年代出现了“真空吸蚀”机理。本文提出“潜蚀——液化——漏失”机理。实际情况是三种机理并存,不同地质条件下的塌陷符合不同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