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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中5.1.3条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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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bl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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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7-31
1、是不是满足5.1.3条中任一款的地基均不需要处理?  h>\T1PM  
2、也就是说满足了5.1.3条的地基,可以不遵守5.1.1条的规定? J%ng8v5ex  
3、按“一般地区的规定设计”是什么样的设计? Sy|fX_i  
请各位专家指教!谢谢!!
离线yang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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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7-31
回 楼主(zbljun) 的帖子
应该就是不考虑地基土的湿陷性了吧   
离线ruairuai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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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7-31
答1:5.1.3条含义为所指情况的土层湿陷性已经不构成对建筑物的威胁,故可以按非湿陷性场地对待。但土层承载力、沉降变形不满足时仍需进行地基处理。 Tt^PiaS!  
答2:5.1.1条为湿陷性场地的设防要求。 ?HD eiJ kX  
答3:这里的一般地区指非湿陷性地区。
离线apau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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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11-10
楼主可以分享一下这个规范吗?谢谢
paul
离线erimkc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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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11-22
地区经验很重要啊。
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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