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新整理一下该勘察简报的结论部份,(括号内的字是我增加的)这样看得可能比较明白一些: SIzA0
1) 拟建物可选用③层粉质粘土做拟建(建筑)物的基础持力层,(对于)①层杂填土与②层卵石,施工时应全部清除。 U9Lo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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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岩埋藏较浅(的部位): [3]h(D
(1)可适当挖除部分岩石采用3:7灰土进行置换,确保基底以下不低于1m厚的灰土垫层,以减小地基不均匀沉降,灰土的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 ^C8f(
(2)或用4:6砂石进行换填,可挖除不低于0.6m厚的岩石采用4:6作褥垫进行置换处理。 RRtOBrI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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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粉质粘土较厚部位:应挖除不低于1.5m粉质粘土后,用4:6砂石夯填至设计标(高)。 _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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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土层分布不均匀,建议适当加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刚度和整体性。 hAB:;r X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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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对于“挖除部分岩石做褥垫么,挖多少合适,土层又要下挖多少? ”有疑问,事实上这简报中“持力层选择及建议”部份中已写得很明确的,楼主请再细看。 6a6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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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我同事早几年写的一份勘察报告中的片段: ^56#{~%^?
“南部沿街商业楼: ?osYs<k \
1~12号钻孔、29~40号钻孔地段和19~28钻孔、47~55号钻孔地段可采用浅基础,可选选择: Egl1$,e
A.条形基础;B.独立基础 .Zx7+`i
采用硬塑红粘土⑤1层作为基础的天然持力层,基础适当埋深;局部基岩埋深较浅的部位,如8、20、21、29、49、54、55号钻孔部位,可将岩石凿去一定深度,置换压密实的砂(石)垫层处理。30号钻号地段可将可塑红粘土⑤2层挖去一定深度,置换压密实的砂(石)垫层处理,基础宜适当加宽。因同时采用红粘土⑤1层和石灰岩⑥1、⑥2层做为持力层,为不均匀地基,建议考虑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可通过加强建筑物整体刚度如采用框架结构、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来减小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V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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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将岩石凿去一定深度”一般是0.50m。) \q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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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楼主提供的简报,再看我们的资料,可见各地方的这些土岩组合地基勘察资料的“结论与建议”的写法都差不多的。楼主应侧重参考于当地经验做法,暂时不明白的要问明白,该抄袭的做法还得照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