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烈度 9[eiN i).%GMv*r *lfjsrPu
地震烈度,即
地震发生时,在波及范围内一定地点地面振动的激烈程度。(或释为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地面振动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人的感觉的强弱,器物反应的程度,房屋的损坏或破坏程度,地面景观的变化情况等。因此烈度的鉴定主要依靠对上述几个方面的宏观考察和定性描述。
{ 53FR 中国地震烈度表(Chinese seismic intensity scale):为了在实际工作中评定烈度的高低,有必要制订一个统一的评定标准。这个规定的标准称为
地震烈度表。在世界各国使用的有几种不同的烈度表。西方国家比较通行的是改进的麦加利烈度表,简称M.M.烈度表,从I度到度共分12个烈度等级。日本将无感定为0度,有感则分为I至Ⅶ度,共8个等级。前苏联和中国均按12个烈度等级划分烈度表,它主要根据宏观的地震影响和破坏现象(如:人的感觉、物体的反应、房屋建筑物的破坏、地表改观等现象)定性划分的。中国最新地震烈度表是1990年重新编订的(见表)。
中国地震烈度表(简略) 46?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