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路软土地基规范中,沉降计算采用的压缩层为基底附加应力与有效自重应力之比不大于0.15处。
2、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中为软土地基沉降量计算时,其压缩层厚度应按附加应力等于0.1倍自重应力确定。
3、对于非软土,铁路客运专线有规范要求为:当路基基底压缩层范围内(一般不小于25m)的地基土不符合下表时,应结合架梁和铺轨的施工组织安排和工期要求,进行工后沉降分析。
基岩、碎石类土:无条件
砂类土:Ps大于等于5MPa或N大于等于10,且无地震液化可能。
黏性土:Ps大于1.2MPa或承载力大于等于0.15MPa。
条文说明在300-350暂行规定中,提出计算压缩层厚度一般不应小于25m。随着工后沉降控制指标的不断提高,对于压缩层厚度的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与科研中应不断积累资料,找出切实准确的确定方法。
4、相应的铁路地质勘察规范对路堤工程的勘探深度不宜小于25m。
所以,对于非软土地段如果按软土规范的0.1倍进行计算,路堤填方高时,压缩层计算深度可达30-40m,再由此压缩层计算的路基工后沉降往往难以满足规范要求。对于非软土地段不知道大家在进行计算时,压缩层厚度是如何选择的?希望大家能相互探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