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上,四川宜宾的电视女主持人贺敏捷在自己的小车上被歹徒用枪劫持,贺假装顺从,偷偷拔打了朋友的电话,朋友从电话中听到两人的对话,觉得出了问题,于是报警,途中歹徒还开枪打伤了一名治安员,后来在300名警员的包围之下,歹徒对着头部开枪自杀,贺也被打中了腮骨。
这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虽然情节很有戏剧性,但引起我兴趣的是12月7日《华西都市报》(下称《华报》)对此事的报道写法,集美女、悬疑、惊悚、血腥于一体,可以作为电影剧本、小说来看,下面拿《华报》和《成都商报》(下称《商报》)的报道作个比较。
首先《华报》把案件受害者称为“美女主持人”, 再把“故事”说成一幕幕的,就像剧本一样。美女电视主播被歹徒持枪劫持,这是很吸引眼球的,但就是不像正经的新闻。
其次,《华报》很煽情地描述着解救人质的过程——“几名资深谈判人员轮流与绑匪对话,以稳定其情绪,一小时过去了,二小时过去了……人质还在绑匪手中,似乎在考验着干警们的忍耐极限。谈判人员更是不放弃一线希望,耐心地向绑匪发动心理攻势。”而《商报》说:歹徒持枪抓着贺敏捷作为人质与警方僵持着,“经过20多分钟的僵持”,歹徒就开枪自杀了。两篇报道肯定有一篇失实,仅僵持20分钟之后,警方不可能开展“两个小时”心理攻势。
再次,《华报》为了给读者一个身临其界的感觉,一个又一个“分镜头”地给我们描绘车上发生的一幕幕惊险的场景,“晓芳(即指贺敏捷)吃惊地望着该男子,还没来得及说出半句话,就感觉到一个冰冷、坚硬的圆形物体紧紧地抵住了自己的头部”,“晓芳吓得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当从前窗玻璃中看到抵住自己头部的是一支手枪时,更是不敢出声”,“在一个转弯处,晓芳借将手从方向盘上移开换挡之机,悄悄按下了手机重播键”。问题是当时车上两人,一个已经自杀,一个被歹徒自杀时的子弹打穿了腮骨,不可能跟记者绘声绘色讲车上的桥段,记者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嗯,“客里空”,他编出来的,好像还是好莱坞大片《命悬一线》里的桥段。
怪不到有小朋友要说“很黄很暴力”呢,又是美女又是枪,又300警察又是饮弹自尽的,脑浆迸出的。为什么一个正常的法治新闻,文风却像地摊文学那般不堪?只有一个解释——新闻娱乐化。新闻舆论自贬身价,为追求轰动效应和点击率,把一些格调不高的东西拿出来刺激眼球。正如网友的评论:假如贺敏捷没有美女主播的特别身份,还会这么热炒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关心那么普通百姓的忧与乐呢?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落马”了,本来就是一个反腐新闻,殊不料海外一家公信力堪虞的媒体(指《星岛日报》)没有来源证明地说了一句:黄对未成年少女有特殊性嗜好,于是就成为国内很多媒体热炒的新闻,口水和涎水(垂涎三尺的那个“涎”)泛滥。早几年的还有深圳一位女公安局长腐败案发,媒体炒作焦点居然是她收受男部下的“性贿赂”。总之非得从脐下三寸处挖出腐败的思想根源来。在一个中国的舆论监督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的今天,媒体应更珍惜自己的职业使命,为了社会的和谐,做出自己应有历史贡献。一个受人尊敬的媒体不是依靠三版女郎和八卦新闻。所以媒体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迎合受众的猎奇心态,使自己沦为地摊文学。